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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簡陽開庭,高新法院審理首起簡陽託管區域刑事案件

2月2日, 高新法院首起簡陽司法管轄權移交後的刑事案件開庭, 這是高新法院在託管區域公開審理的第一案。 本次首案開庭, 由高新法院副院長何仁獨任審判。

該案公訴機關高新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某犯盜竊罪, 陳於2017年10月24日許, 在成都高新區三岔鎮毛家場盜竊被害人夏某停放的電動三輪車一輛。 2017年10月12日陳在成都高新區福田鄉河邊盜竊被害人熊某電動三輪車一輛。 經查陳在2004、2010年、2015年、2016年因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一年二個月、九個月、八個月, 2017年此次再犯根據刑法規定系累犯,

應當從重處罰。

該案於2018年1月23日立案, 1月26日, 承辦人前往簡陽看守所向被告人送達開庭傳票及相關文書。 2月2日, 高新法院何仁副院長及書記員、法警、公訴人一行前往簡陽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此次開庭系天府國際空港新城司法管轄權移交後的首件刑事案件開庭, 通過首庭先行先試, 探索在簡陽託管區域司法管轄權移交後刑事案件開庭模式, 為全面對接下一步審判工作奠定基礎。

高新法宣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趙瑜

編輯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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