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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名律師、10家律師事務所被司法部公示處罰,為什麼?

2018年1月, 司法部官方網站公開了對42名律師、10家律師事務所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悉, 這已經是司法部連續第9個月公開對違法違規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處罰決定。

司法部網站的公示資料顯示, 本月公示的行政處罰事項主要集中在違反規定收費、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故意犯罪、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五個方面, 其中違規收費被罰居於首位。

統計顯示, 在1月份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中, 共有19名律師因私自接受委託、違規收費被罰。 廣西陳家鴻律師在代理案件期間, 私自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及差旅費共計5.7萬元, 因涉嫌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被處停止執業六個月。

同時, 還有6位律師因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被行政處罰, 包括違反監管場所規定, 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犯罪嫌疑人、私自傳遞違禁物品等。 北京市韓寶貴律師、廣東省吳深權律師等4人因私自設立辦公地點, 涉嫌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被處暫停執業、罰款處罰。

統計還發現, 上海市張會新、唐晟律師, 安徽省宋小林、郭毅律師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行賄罪、賭博罪等故意犯罪被處吊銷執業證書。

廣東省劉振海律師、浙江省尹先標律師因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被處停止執業六個月。

此外還有10家律師事務所因疏於管理、年度檢查考核不合格、違規接受委託、收取費用等受到吊銷執業證書、停業整頓、罰款和警告處罰。

據悉, 去年以來, 司法部為進一步規範律師執業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不斷完善律師違法違規行為投訴查處工作機制, 加大依法懲戒和公開披露力度。 同時發揮律師協會行業自律作用, 加強和規範行業處分工作。

從去年5月起, 司法部陸續公佈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行政處罰、行業處分情況。 公眾可登錄司法部網站, 在首頁“行政處罰和行業處分通報”欄目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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