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隨便就能買到“腫瘤特效藥”?還能通過低價批發這種“特效藥”來賺取仲介費?你心動了?就離上當不遠了。
一天, 王老伯來到共康路的一家銀行,
當王老伯走到路口時, 一個男子叫住了他, 自稱叫梁杭, 帶著廣東口音問道:“先生, 你是否知道廟行鎮有一家生產抗腫瘤藥的藥廠嗎?”王老伯想了想答道:“我不知道, 但是我可以帶你到廟行鎮政府去問一下。 ”恰好這時, 一名穿著稅務制服的男子騎著自行車經過兩人身邊, 梁杭叫住了他, 問他是否知道有抗腫瘤藥藥廠。
穿稅務制服的人自稱叫胡永新, 說自己知道有賣抗腫瘤藥的人住在這附近。 梁杭讓胡永新帶路, 同時叫上王老伯一起過去看看。
這時, 胡永新把王老伯拉到一邊對他說道:“我們不要讓廣東人跟著一塊兒去,
胡永新就對梁杭說道:“你先在這兒等一會兒, 我們去看看再說。 ”
胡永新帶著王老伯來到共康路一個社區門口, 在門口倆人碰到了一個福建口音的男子叫李然, 胡永新跟他打了個招呼並問道:“你老闆呢?”李然回答道:“老闆去南京了, 三天后回來。 ”接著胡永新就告訴李然有一客戶需要一批抗腫瘤藥大概7000粒。 李然告訴胡永新和王老伯自己住在社區610號, 需要進去問問有沒有這麼多貨。
五分鐘後, 李然出來了, 他說現在只有5000粒, 每粒100元, 全部需要現金交易。 同時李然對胡永新說道:“看你穿著制服我才相信你, 我不要見其他客戶,
胡永新就把王老伯拉到一邊, 跟王老伯商量要怎麼辦。 胡永新說自己家裡有5萬塊, 問王老伯能不能墊45萬元, 這樣以後倆人就可以一起做代理, 能賺很多錢。 王老伯當下心動, 又看胡永新穿著制服, 不像是壞人, 恰好自己買理財的45萬元正好等會兒就可以取出來, 於是就答應了。
胡永新說自己先回家拿5萬元, 讓王老伯快去銀行取錢。 王老伯專程跑到市場內買了一隻包, 拿著包去銀行取錢, 共取了四十五萬現金。 兩人到原先的地方找到了梁杭, 告訴他兩人去取貨, 讓他再等一會兒。 胡永新帶著王老伯回到了共康路社區門口, 找到了李然, 李然說道:“現在家裡有一位元南京的客戶, 藥本來是要給他的, 現在卻給了你們,
沒多久, 李然提著一隻手提袋出來了, 袋子裡是一粒粒黃色透明的膠囊, 李然說裡面有5000粒。 王老伯一手接過袋子, 一手將裝了45萬元的包遞給了李然, 同時胡永新也將5萬元遞給了李然。
交易完成後, 胡永新推著自行車往外走, 王老伯也跟著往外走, 這時李然叫住了王老伯說道:“以後拿藥要提前講, 我只跟你倆交易, 我住610號。 ”說完後, 李然就往社區裡走, 王老伯往外走。 這時, 王老伯發現胡永新已經不見了, 於是他急忙騎車去追, 可還是沒看到人。
王老伯想起來可以去找廣東口音的梁杭,
原來, 胡永新、梁杭和李然其實是一個詐騙團夥。 三人(日前將胡永新抓獲, 梁杭和李然已判刑)經預謀, 分別假冒國家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腫瘤藥物生產單位工作人員及高價收購藥品人員搭識被害人, 以牟取藥物差價為幌子騙取財物, 且所謂的“腫瘤特效藥”只是魚肝油。
寶山區檢察院認為, 被告人胡永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夥同他人, 用虛構事實的方法, 騙取老年被害人四十五萬財物, 情節特別嚴重, 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寶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胡永新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並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日前,寶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胡永新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並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