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林志和家是個很幸福的家庭, 兒子媳婦都孝順, 還有一個孫子孫女, 圓滿而幸福, 兒子兒媳幹活, 自己和老伴在家看孫子,
這天, 流動的集市到村裡擺集, 老伴就領孫子去集市溜達, 每回集來, 老太太都領孫子孫女溜達, 老太太抽煙, 看到賣旱煙的, 就想買一斤, 於是, 就跟賣煙的討價還價, 主要是老太太給的太低, 沒講成, 可老太太回頭看, 孫子沒了, 以為回家了, 也沒在意, 溜達一陣回家不見孫子, 就問老伴林志和, 林志和說, 不跟你去了嗎?
於是, 兩個人出來找, 可集市散了也沒找到, 兒子兒媳回來又擴大面積找, 也沒找到, 一家人感到事情的不好, 就接著找, 一天, 兩天, 三天, 十天過去了, 也沒見到孫子, 就到派出所報了失蹤, 派出所說, 十有八九是被拐走了。
聽說孫子被拐走, 老太太一頭從炕上張到地上,
一家人痛上加痛, 儘管這樣, 兒媳永遠原諒不了婆婆, 也順便帶了公公林志和, 也就是說, 對林志和大不如從前了, 現在吃飯也沒人叫了, 願意吃不吃。
林志和自己也不原諒自己, 他最愛這孫子了。 雖然說, 孩子沒了可以再生, 可孫子小磊的音容笑貌怎麼也抹不去, 於是, 林志和做了一個決定, 就是出去找孫子, 他相信, 能找回來, 只要孫子沒死。
於是, 在這年秋天就上路了。
林志和開始在各個村子, 用了三個月時候, 走了周圍九十七個村子, 然後走進城市, 大城市, 小城市, 來回的走, 一走就是一年。
開始, 老頭手裡有錢, 那是自己的棺材本, 可不抗花呀, 於是, 為了節省開支, 就沿途討要, 露宿在街頭, 只是到了冬天才找便宜旅館住下。
這一走就是五年, 林志和原來稍有白頭, 這回全白了, 原來腰是直的, 現在彎了, 林志和默默祈禱, 別讓自己有病, 或者死去, 要死也得看到孫子後再死。
這天, 來到了東北的白城, 這是一個很繁榮的三線城市, 城市很大, 已經要到冬天了, 街道上冰冷起來, 林志和在街上走著, 突然有個稚氣的聲音叫, “行行好吧, 給點錢吧!”
林志和低頭一看, 是一個殘疾的孩子, 坐著一塊泡沫墊上, 裸露的腳已經向外撇著。
這聲音怎麼這麼撞擊心靈, 林志和蹲下來, 只見男孩叫道:“爺爺!”
林志和象被電到一樣, 仔細看了一下, 這不是自己是孫子嗎!眼睛有些花, 湊近了看, 主要看一下孫子上唇有一個很小的疤痕, 那是從床上掉下摔的,
等他醒來, 孫子小磊已經不見了。
不過, 林志和還是很高興, 最起碼已經有了蹤跡, 他還會出現的, 他也明白了孫子在被人控制, 這個人就是拐走孫子的人, 他把孫子致殘給他們要錢。
以後的這幾天, 林志和就留意路邊討要的人。 這天, 終於又看見了孫子在立交橋下, 林志和不動聲色地到了一個派出所報案, 然後和民警一起救了孫子, 爺孫相擁, 林志和號啕大哭, 孫子的下肢已經殘廢了, 好好的孩子成了殘疾人, 罪孽呀!
林志和通知了兒子來接自己回家, 小磊已經十一歲了, 可由於營養不良和被非人地虐待,
這邊, 警方搗毀了拐人殘害人的團夥。
該殺的的人販子, 不得好死。
(完)
(原創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