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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內8家公司股東補充質押 “平倉風險”屢被提及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在1月3日和1月4日兩天,兩市即有8家公司發佈公告,股東補充質押持有的股權。

對於補充質押股權的原因,大多公司語焉不詳,不過,也有企業比較“耿直”,坦言是因股價持續下挫。

在發佈補充質押股權的公告之後,也有公司安慰投資者:不存在平倉風險。

寶泰隆昨日晚間發佈的公告稱,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寶泰隆集團的通知,將其持有的部分股票為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債券擔保進行補充質押:“根據與金元證券、寶泰隆集團三方簽署的《股票質押擔保協議》規定,當標的股票以連續1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計算的質押股票價值低於本次債券本金及一年息之和的1.2倍時,寶泰隆集團應補充質押股票,以確保質押比率達到1.5倍。

因近期公司股票以連續1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計算的已質押股票的價值低於債券本金及一年息之和的1.2倍,按照協議,寶泰隆集團補充質押約1146.6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金元證券,質押登記日為2018年1月2日。 本次質押後累計質押股份數量占寶泰隆集團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81.16%,占公司總股本的23.03%。 ”

對於未來的風險,寶泰隆在公告中稱,本次寶泰隆集團補充股份質押不存在可能引發平倉風險或被強制平倉的情形,質押風險在可控範圍內,未出現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實質性因素。

根據協定:“當公司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變動導致被質押股票平均市值超過本次債券實際發行額及一年利息之和的2倍時,寶泰隆集團有權申請質押資產進行增值釋放,即對超過1.5倍部分的財產進行釋放。 釋放後,剩餘股票股數*解除質押股票手續日前20個交易日寶泰隆股票收盤價的均價不得低於本次債券實際發行額及一年利息之和的1.5倍”。 故當出現上述情況時,寶泰隆集團將會申請釋放增值部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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