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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致人身亡不悔改 再次醉駕載女友雙雙受傷

“危險駛者”緩刑期間不知悔改,上一次酒駕致好友死亡,這一次再次醉酒駕車載著女友撞上路邊綠化帶,雙雙受傷。 近日,福建長泰縣檢察院依法起訴緩刑期間再犯罪人員陳某,法院依法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金幣六千元,與前犯交通肇事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2017年10月11日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長泰人陳某將定位手機放在家中,帶著女友出去喝酒,12日4時許,酒後駕車的陳某載著女友回家,途中撞到路旁綠化帶,造成雙雙受傷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路過的群眾幫忙報案,經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及抽血送檢,經鑒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1.47mg/100ml,經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這已經不是陳某第一次酒駕發生事故了,2016年8月,其也是酒後載著好友在回家途中撞到魚塘,造成好友死亡的交通事故,2017年4月27日,其被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個月,緩刑期至2018年7月8日止。 誰知,其完全不吸取教訓,再次酒後駕車,這回載的是女友,既不顧及自己安全,也不顧及身邊朋友的安全,這回他就被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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