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親友性侵少女案”11人獲刑 出獄母親:女兒你在哪

“親友性侵少女案”11人獲刑 出獄母親:女兒你在哪, 到底咋回事?

陳勇 徐夢雲 艾陸琦

因為當年已經審判有罪的當事人不斷地喊冤和申訴, 黑龍江一起10年前“令人髮指的案件”近日再次進入公眾視線。

2006年春天, 湯母抱著小兒子與女兒湯蘭蘭合影。 當日是湯蘭蘭的叔叔湯紀彬的婚禮, 兩年後, 湯蘭蘭舉報湯紀彬對其強姦。 受訪當事人供圖

2008年, 上初一的女孩湯蘭蘭的一封手寫舉報信, 讓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10個涉案家庭為此一直申訴, 近日, 此案的申訴代理律師及兩位元當事人受到最高檢的約見。 昨天,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刑滿釋放的湯蘭蘭母親, 丈夫尚在服刑的姑姑和申訴代理律師。 湯母萬秀玲認為當年是別人教唆孩子製造了這起案件;代理律師覺得此案疑點頗多, 申訴應該會有轉機。

紫牛新聞記者 陳勇

實習生 徐夢雲 艾陸琦

案件重播

“性侵案”判決後 上訴申訴從未停止

2008年10月3日, 正在讀初一的14歲女孩湯蘭蘭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 控訴其不滿7歲時即被父親強姦, 其後, 又遭爺爺、叔叔、姑父、姨夫、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或輪奸長達七年之久。 其奶奶、母親知情後, 非但沒有阻止, 反而為施暴者提供幫助或直接從中營利。

公安機關立案後, 這個僅有六十多戶人家的村莊先後有十餘人被抓捕。

事發時, 湯蘭蘭的父母、爺爺奶奶等8名親屬被警方帶走, 家中僅剩4歲的小弟弟。 被拘45天后, 爺爺在看守所內死亡, 屍檢鑒定書中的案情摘要載明, 他大量吐血, 送醫搶救無效。 隨後, 奶奶被取保候審, 而小叔湯紀(繼)彬和表哥丁福在被羈押320天后,

轉為監視居住。 8年過去, 對他們的處理再無下文。

2010年10月一審判決下達時, 11名被告人就曾集體上訴, 均否認全部犯罪事實, 但二審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 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最終, 法院分別以強姦罪、強迫賣淫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對11名村民判處了刑罰。 其中, 湯蘭蘭生父湯繼海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該案被告人中有兩人系“零口供”定罪, 湯蘭蘭的姑父劉長海是其中之一。 他至今拒絕減刑, 堅持申訴。

2018年1月26日, 女孩的姑姑湯玉梅、母親萬秀玲與申訴代理律師付建一同上京, 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申訴書。

出獄後母親喊冤

孩子平時很乖巧, 可能是別人教唆

湯蘭蘭的媽媽萬秀玲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採訪時表示很冤。

“我女兒在家的時候, 沒有跟任何男性發生過性關係, 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負責任地跟你說, 被判刑的所有人都是被冤枉的。 作為孩子父母, 我們怎麼可能會強迫自己的女兒去賣淫呢!”

據萬秀玲介紹, 為了孩子能上個好學校, 女兒從學前班開始就在外寄宿, 一年花四五千元, 一直到案發期間, 孩子只有很短暫的時間在家裡上過學。

“孩子10歲之前, 我們一個大家庭只有這麼一個孩子, 大家都對孩子非常好, 特別是孩子的爺爺、奶奶。 孩子也很聽話, 雖然上學後, 相處時間不是很多, 但關係一直特別好。 ”萬秀玲說。

萬秀玲覺得當年事情來得莫名其妙。 “孩子在6年級開始就寄宿在王鳳朝家, 王鳳朝我們此前並不認識, 因為他家離學校很近,

加上村裡有三四個孩子寄宿在那, 為了平時捎帶東西方便, 所以我們經人介紹也把孩子放在他家寄宿了。 ”

至於為什麼王鳳朝夫婦會成為自己孩子的乾爸、乾媽, 萬秀玲表示並不知情。

萬秀玲說, 那年暑假, 因為孩子需要補課, 就沒有回家, 她還去了一趟, 給孩子送了補課的錢。 時間到了10月3日, 孩子給她打電話說自己懷孕了, “當時, 我還以為孩子在外面交了不好的朋友, 於是問她是誰的, 沒想到她說是她爸的。 ”

隔了兩天, 萬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湯玉英一起, 到王鳳朝家想把孩子接回來。 湯玉英的兒子丁福開車送她們。

但孩子沒有接成, “當時, 孩子一直在哭, 啥都不說。 後來她乾媽把我拉到一邊, 說孩子懷孕, 是她領的孩子去做的流產, 還給了我一張B超單子,但我沒讀過什麼書,也不認識。我說你有什麼權利不告訴我,帶孩子去做流產。”

後來,萬秀玲想先把孩子帶回家,但孩子不肯,“在拉扯的過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頭,乾媽一家說我打孩子。”

“最後,孩子姑媽說先回去吧,走到窗戶口時,孩子說,媽我要把你們都送進監獄。我問孩子為什麼,孩子不說。後來王鳳朝也說要把我們都送進監獄,我還跟他爭執了幾句。”

“回到家後,月底的時候,公安局把我和愛人與小叔子抓到公安局去,後來判了我10年,呆了8年多。”

萬秀玲說,判決書中所稱的淫穢錄影什麼的其實她家裡根本就沒有。

萬秀玲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她在2017年6月出獄後就去找過孩子的乾爸、乾媽,但他們一直躲著不見她。

在去派出所落戶時才知道孩子戶口已經遷走了。經過努力,孩子遷走後的戶口雖然找到,但孩子一直聯繫不上。

萬秀玲表示,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夠找到孩子,還原當年的事件真相。同時她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夠回家,畢竟十年沒有見到孩子了,真的很想她。

對於當年事件的起因,萬秀玲說:“我覺得孩子肯定是受了別人的教唆,孩子本來很乖巧,肯定想不到這些事。”

出獄後的萬秀玲去看過還在服刑的丈夫兩次,她覺得丈夫精神狀態還行,就是瘦,“現在連100斤都沒有了。”

“出獄後,在親戚家呆了兩個月,後來出去打工,一個月2000多塊錢,僅夠維持生活。”這就是萬秀玲目前的生活狀態,但她表示會一直申訴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姑姑回憶

對孩子視如己出

不相信愛人涉案

昨天,湯蘭蘭的姑姑湯玉梅在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回憶了當年的場景。

“當時公安局上我們屯子把人抓了,說要帶走瞭解情況,我們也不知道是因為啥。”湯玉梅說,直到後來有人告訴她是因為孩子(湯蘭蘭)說這些人強姦她。2008年12月5日湯玉梅的丈夫被抓,但直到12月10日,他們才下達逮捕通知書,寫的案宗是強姦。

“他(劉長海)根本不是那樣的人,孩子(湯蘭蘭)從小在我們村裡長大,小時候上我們家玩就當自己孩子一樣。”

“我丈夫判了15年。我們希望孩子出來說真話,把真相說出來。這孩子也是受害者,但究竟誰害的她,讓她要把真話說出來。”湯玉梅說,“這件事對我們的影響很大,毀了我們十多個家庭。我們也一步步在申訴。”

湯玉梅說當時自己就懷疑過,她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法院依法提起審判監督程式,能夠再審,對湯繼海、劉長海、萬秀玲宣判無罪。

賠償申請

被羈押了320天

小叔和表哥申請國家賠償

此案的申訴代理律師付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2018年1月17日,湯蘭蘭的小叔湯紀(繼)彬和表哥丁福已向五大連池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近年申訴費用、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共計15萬元。

據瞭解,賠償請求人自2008年10月27日被五大連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2月5日被五大連池市人民檢察院逮捕,直到2009年8月7日被監視居住,共計320天。而自2009年8月7日被五大連池市公安局決定監視居住以來,監視居住期限早已屆滿,公安機關並未移送審查起訴。

案件進展

律師認為此案疑點頗多

當地警方尚未作出回應

此申訴案件的代理律師付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去年7月,出獄後的萬秀玲找到他,請他代理此案。付建覺得此案疑點頗多,決定免費幫助他們申訴。付建律師認為此案疑點包括:

第一,兩份B超檢驗單子,相同時間、相同醫院、相同醫生,出現了不同檢驗結果的B超單子;第二,女孩爺爺看守所死亡的結果存疑,屍體未經家屬簽字就火化,而且直到現在,骨灰還沒有由家人領取;第三,女孩的陳述不符合常理,當時作為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在報案陳述材料中,時間、地點、環境與事實不符;第四,證人證言存疑,都是在看守所同監舍其他嫌疑犯的證言,證明當事人串供和作案時的情景;第五,所有的被告人在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都翻供,否認犯罪行為,稱口供是刑訊逼供所致,在開庭時也是翻供,不承認犯罪事實;第六,沒有能證明犯罪的體液、毛髮等鑒定材料,以及現場確認等。

付建律師認為,目前該案疑點比較多,根據法律規定,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的,只能做出對被告人有利的判決,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

對於媒體的採訪,當地警方尚未作具體回應。

還給了我一張B超單子,但我沒讀過什麼書,也不認識。我說你有什麼權利不告訴我,帶孩子去做流產。”

後來,萬秀玲想先把孩子帶回家,但孩子不肯,“在拉扯的過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頭,乾媽一家說我打孩子。”

“最後,孩子姑媽說先回去吧,走到窗戶口時,孩子說,媽我要把你們都送進監獄。我問孩子為什麼,孩子不說。後來王鳳朝也說要把我們都送進監獄,我還跟他爭執了幾句。”

“回到家後,月底的時候,公安局把我和愛人與小叔子抓到公安局去,後來判了我10年,呆了8年多。”

萬秀玲說,判決書中所稱的淫穢錄影什麼的其實她家裡根本就沒有。

萬秀玲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她在2017年6月出獄後就去找過孩子的乾爸、乾媽,但他們一直躲著不見她。

在去派出所落戶時才知道孩子戶口已經遷走了。經過努力,孩子遷走後的戶口雖然找到,但孩子一直聯繫不上。

萬秀玲表示,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夠找到孩子,還原當年的事件真相。同時她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夠回家,畢竟十年沒有見到孩子了,真的很想她。

對於當年事件的起因,萬秀玲說:“我覺得孩子肯定是受了別人的教唆,孩子本來很乖巧,肯定想不到這些事。”

出獄後的萬秀玲去看過還在服刑的丈夫兩次,她覺得丈夫精神狀態還行,就是瘦,“現在連100斤都沒有了。”

“出獄後,在親戚家呆了兩個月,後來出去打工,一個月2000多塊錢,僅夠維持生活。”這就是萬秀玲目前的生活狀態,但她表示會一直申訴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姑姑回憶

對孩子視如己出

不相信愛人涉案

昨天,湯蘭蘭的姑姑湯玉梅在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回憶了當年的場景。

“當時公安局上我們屯子把人抓了,說要帶走瞭解情況,我們也不知道是因為啥。”湯玉梅說,直到後來有人告訴她是因為孩子(湯蘭蘭)說這些人強姦她。2008年12月5日湯玉梅的丈夫被抓,但直到12月10日,他們才下達逮捕通知書,寫的案宗是強姦。

“他(劉長海)根本不是那樣的人,孩子(湯蘭蘭)從小在我們村裡長大,小時候上我們家玩就當自己孩子一樣。”

“我丈夫判了15年。我們希望孩子出來說真話,把真相說出來。這孩子也是受害者,但究竟誰害的她,讓她要把真話說出來。”湯玉梅說,“這件事對我們的影響很大,毀了我們十多個家庭。我們也一步步在申訴。”

湯玉梅說當時自己就懷疑過,她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法院依法提起審判監督程式,能夠再審,對湯繼海、劉長海、萬秀玲宣判無罪。

賠償申請

被羈押了320天

小叔和表哥申請國家賠償

此案的申訴代理律師付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2018年1月17日,湯蘭蘭的小叔湯紀(繼)彬和表哥丁福已向五大連池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近年申訴費用、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共計15萬元。

據瞭解,賠償請求人自2008年10月27日被五大連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2月5日被五大連池市人民檢察院逮捕,直到2009年8月7日被監視居住,共計320天。而自2009年8月7日被五大連池市公安局決定監視居住以來,監視居住期限早已屆滿,公安機關並未移送審查起訴。

案件進展

律師認為此案疑點頗多

當地警方尚未作出回應

此申訴案件的代理律師付建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去年7月,出獄後的萬秀玲找到他,請他代理此案。付建覺得此案疑點頗多,決定免費幫助他們申訴。付建律師認為此案疑點包括:

第一,兩份B超檢驗單子,相同時間、相同醫院、相同醫生,出現了不同檢驗結果的B超單子;第二,女孩爺爺看守所死亡的結果存疑,屍體未經家屬簽字就火化,而且直到現在,骨灰還沒有由家人領取;第三,女孩的陳述不符合常理,當時作為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在報案陳述材料中,時間、地點、環境與事實不符;第四,證人證言存疑,都是在看守所同監舍其他嫌疑犯的證言,證明當事人串供和作案時的情景;第五,所有的被告人在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都翻供,否認犯罪行為,稱口供是刑訊逼供所致,在開庭時也是翻供,不承認犯罪事實;第六,沒有能證明犯罪的體液、毛髮等鑒定材料,以及現場確認等。

付建律師認為,目前該案疑點比較多,根據法律規定,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的,只能做出對被告人有利的判決,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

對於媒體的採訪,當地警方尚未作具體回應。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