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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昆高速致36死特大交通事故:28人被立案偵查

本報北京1月31日電 (記者丁怡婷)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陝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目前,公安、檢察機關已對肇事客車主要承包人聶電周等28人立案偵查,有關部門對洛陽市副市長張世敏、陝西省高速公路建設集團原總經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關行業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責成河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2017年8月10日,陝西省安康市境內京昆高速公路秦嶺1號隧道南口處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隧道洞口端牆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33余萬元。

事故發生後,國務院批准成立事故調查組。 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輛駕駛人王百明行經事故地點時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致使車輛向道路右側偏離,正面衝撞秦嶺1號隧道洞口端牆。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現場路面視認效果不良,車輛座椅受衝擊脫落,有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洛陽市人民政府落實道路運輸安全領導責任不到位等。 事故發生以來,司法機關已對28人立案偵查,其中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15人,檢察機關以涉嫌怠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3人。
事故調查組提出,對檢察和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的中共黨員或行政監察物件,具備條件的及時按照管理許可權作出黨紀政紀處分決定;暫不具備作出黨紀處分條件且已被依法逮捕的中共黨員,由有管轄許可權的黨組織及時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 根據調查事實,由有關部門對14個涉責單位的32名責任人員(河南省13人、陝西省10人、四川省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對事故有關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處理。 責成河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認真總結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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