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曾用非主流來形容這類人, 但非主流也並不局限于形容自虐者。 自虐的人會用各種各樣的方式來傷害自己, 它跟自殘也不一樣,
自虐者會用刀割, 用身體撞牆, 用棍棒打自己, 或者用針紮自己等等。 但自虐並非是遇到所有的事情都會有這樣的反應, 當事人只有在面對特定刺激時才會做出自虐的行為。
所以治療自虐的重點就在意移除掉特定的刺激, 並重建其他恰當的反應模式。 當人刺激的事物並一定只有一種, 所以要找到全部的刺激源, 減少其出現的次數、時間和強度, 或者是找到替代物, 避免讓刺激源出現。 若特定刺激源不可替代, 也無法改變其出現的時間與強度, 則建構其它反應模式來替代原來的自虐模式。
自虐者的痛苦
自虐者自己也很痛苦。 他們通常個性比較內向、自卑、沒有安全感, 所以他們大多會躲起來自虐, 很少在別人面前進行自虐行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自虐者常常害羞又輸不起, 這樣的矛盾令其人際關係猶如塑膠般的友誼。 但是, 沒辦法, 他愛計較, 又很喜歡競爭。 所以, 輸不起時, 遇到想做卻不能做的事或不想做卻非做不可的事時,
虐者通常害羞而怯弱, 照顧者在跟其對話時不能太多於果斷, 不要用絕對語句, 不要火氣太大, 不要逼他, 否則他會有拒絕的心理, 表面上答應你, 事實上覺得自己做不到也不會去做。 還要注意的是也不能一直陳述他的缺點或錯處, 否則又會引發自虐行為。 當然, 並不是說內向懦弱的人才會自虐, 外向蠻橫的人也會自虐。
自虐的形式不止於看得見的皮肉傷害, 還包括看不見的形式。 如:故意餓死、撐死、渴死、熱死、凍死自己;故意惹人、打人、罵人;故意累垮、拖垮自己;故意在心裡想不該想的壞念頭。
從看不見的自虐, 轉換到看得到的自虐, 這是非常可怕的痛苦。
家屬如何幫助自己與自虐者
難道自虐者這樣傷害自己, 家人親屬不疼嗎?一定不是, 無論當事人做了什麼傷害自己的行為, 家人的痛苦只多不少, 宛如這種種的傷害也劃在自己身上一樣。
家人朋友都很挫敗, 很沮喪, 很悶悶不樂。 有的家屬(朋友)會很生氣, 有的家屬(朋友)則選擇原諒他, 但都沒有用, 也只能自己生氣或者暗自神傷。 因為自虐者常常是故意的。
什麼是故意?這裡故意不同意平常所理解的故意, 對於自虐者來說, “故意就是不得不”。
家屬必須瞭解, 當事人如果沒有這麼做, 是會出事或去做更可怕的事。 他選擇自虐是為了阻止自己做出更加傷害自己的事, 比如自殺。
家屬可能會驚呼!天呐!這都發生了什麼啊!當然家屬也才瞭解, 面對一再自虐的親人, 還指責他、質問他、跟他生氣是多不好的事!他明明已經那麼痛苦, 苦到想死,他用傷害自己的方法,只是為了制止自己尋死。他在救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救自己。作為家人,我得幫助他!
那麼怎幫助他,在幫助他的過程又有哪些是家屬可以做和不該做的事呢?可以從如下內容點參照:
家屬10件不該做的事:
1、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傷害自己?
2、問:你為什麼想自殺?
3、問:我/我們對你不夠好嗎?做得還不夠嗎?
4、問:你看不到我/我們有多愛你?多照顧你嗎?
5、問:你有什麼心結,就不能用說的嗎?
6、問:你遇到任何困難,我們都會全力幫你的,你為什麼不說出來呢?
7、問:你這樣傷害自己,讓我/我們好難過,不要再這樣行嗎?
8、問:你如果繼續這樣傷害自己,乾脆去死了算了。不然的話,我也被你逼得去死了。
9、用冷漠態度對他,對他的自虐視而不見,甚至嘲諷衝擊不當一回事。
10、指責他:你做這種事,叫我怎麼活下去,你讓我非常的痛苦,你讓我面子往哪裡擱?你就是用這個來折磨我,你對不起祖宗對不起我,你這樣子會下地獄,你看你把我害成什麼樣了……
家屬10件應該做的行為
第一次發現當事人自虐時:
1、要表達強烈地震驚、不舍、憐惜、疼愛與強烈地“在乎”,可以哭、可以叫、可以搥頭頓足。一邊摸他、抱他、摟著他,可以擦藥、可以送外科或急診,口中可喃喃自語“寶貝”等平日的昵稱。
2、事發當下當天只要做好醫療照護,強烈表達憐愛不舍之情即可。隔天至一周內,每天都對他特別好,都強烈表達情感,強烈告知他對你或這個家有多重要。
3、建議口白是:你很重要的,我好愛你,我們都好愛你,我們會更努力照顧你的。
4、尤其是一邊撫摸他的傷口,一邊靜默地掉眼淚。或者,看著他,撫摸傷口,轉過身哭泣,再回過頭強顏歡笑說:我去給你做點吃的。
5、千萬不要逼他答應你:以後不再這樣,或質問上文 10 個禁忌的問句。
6、5 天或一周後,若他還沒主動說出因原或提出不再犯的保證,家屬就要詢問以下援助問句:
(1)我希望能幫得上忙,可以幫你嗎?
(2)我或家裡的人是不是該去做些什麼或不做些什麼,才能保護你,才能讓可怕的事不再發生?
(3)有沒有什麼事,我們必須去處理,才能保護你不再出事?
(4)你的心裡有什麼心結?你處理得了嗎?我們幫得上忙嗎?要找人幫忙嗎?
(5)以後還會再出事嗎?
(6)如果上述問句都無法引導有效的溝通,就請安排(儘量強制)接受心理治療。建議口白如下:因為要保護你,我們必須找人幫忙,我們約一位專家來幫你。如果是送去醫院就醫送至心理治療中心,臨床心理諮詢師若診斷他有精神疾病且需用藥,就幫忙轉介到精神科接受藥物治療。
第二次或多次發現當事人自虐時:
7、每次事發當下、當日,都要用上面第一次發現時的1到4點進行處理。
8、千萬不要在現場或當日質問:為什麼你又做了,又來了,又鬧了?你想怎樣?你有完沒完?你可不可以這樣做?
9、千萬不要用語言,對當事人做人身攻擊。或威脅當事人如果再自虐就斷絕關係,不再認他。
10、第二天就要詢問上文 6 個“援助語句”。然後,不管結果如何,都必須儘量讓其或強制就醫進行心理治療。
後記:可能對我來說分享這些到頭條就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我還是做這樣的選擇,因為很多家人或者朋友對這些不曾瞭解,而他們可能會因此失去機會再說一次“我愛你”的機會!拍磚的,指責的,我全都接受,我也依然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來到此生此世的意義,而我們也都能就自己所瞭解的給到別人一點的善意和希望。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們就會相信謊言,讓心靈卻在陽光中長眠。但如果透過謊言,看見背後的真實,我們就有機會讓心靈蘇醒。
苦到想死,他用傷害自己的方法,只是為了制止自己尋死。他在救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救自己。作為家人,我得幫助他!那麼怎幫助他,在幫助他的過程又有哪些是家屬可以做和不該做的事呢?可以從如下內容點參照:
家屬10件不該做的事:
1、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傷害自己?
2、問:你為什麼想自殺?
3、問:我/我們對你不夠好嗎?做得還不夠嗎?
4、問:你看不到我/我們有多愛你?多照顧你嗎?
5、問:你有什麼心結,就不能用說的嗎?
6、問:你遇到任何困難,我們都會全力幫你的,你為什麼不說出來呢?
7、問:你這樣傷害自己,讓我/我們好難過,不要再這樣行嗎?
8、問:你如果繼續這樣傷害自己,乾脆去死了算了。不然的話,我也被你逼得去死了。
9、用冷漠態度對他,對他的自虐視而不見,甚至嘲諷衝擊不當一回事。
10、指責他:你做這種事,叫我怎麼活下去,你讓我非常的痛苦,你讓我面子往哪裡擱?你就是用這個來折磨我,你對不起祖宗對不起我,你這樣子會下地獄,你看你把我害成什麼樣了……
家屬10件應該做的行為
第一次發現當事人自虐時:
1、要表達強烈地震驚、不舍、憐惜、疼愛與強烈地“在乎”,可以哭、可以叫、可以搥頭頓足。一邊摸他、抱他、摟著他,可以擦藥、可以送外科或急診,口中可喃喃自語“寶貝”等平日的昵稱。
2、事發當下當天只要做好醫療照護,強烈表達憐愛不舍之情即可。隔天至一周內,每天都對他特別好,都強烈表達情感,強烈告知他對你或這個家有多重要。
3、建議口白是:你很重要的,我好愛你,我們都好愛你,我們會更努力照顧你的。
4、尤其是一邊撫摸他的傷口,一邊靜默地掉眼淚。或者,看著他,撫摸傷口,轉過身哭泣,再回過頭強顏歡笑說:我去給你做點吃的。
5、千萬不要逼他答應你:以後不再這樣,或質問上文 10 個禁忌的問句。
6、5 天或一周後,若他還沒主動說出因原或提出不再犯的保證,家屬就要詢問以下援助問句:
(1)我希望能幫得上忙,可以幫你嗎?
(2)我或家裡的人是不是該去做些什麼或不做些什麼,才能保護你,才能讓可怕的事不再發生?
(3)有沒有什麼事,我們必須去處理,才能保護你不再出事?
(4)你的心裡有什麼心結?你處理得了嗎?我們幫得上忙嗎?要找人幫忙嗎?
(5)以後還會再出事嗎?
(6)如果上述問句都無法引導有效的溝通,就請安排(儘量強制)接受心理治療。建議口白如下:因為要保護你,我們必須找人幫忙,我們約一位專家來幫你。如果是送去醫院就醫送至心理治療中心,臨床心理諮詢師若診斷他有精神疾病且需用藥,就幫忙轉介到精神科接受藥物治療。
第二次或多次發現當事人自虐時:
7、每次事發當下、當日,都要用上面第一次發現時的1到4點進行處理。
8、千萬不要在現場或當日質問:為什麼你又做了,又來了,又鬧了?你想怎樣?你有完沒完?你可不可以這樣做?
9、千萬不要用語言,對當事人做人身攻擊。或威脅當事人如果再自虐就斷絕關係,不再認他。
10、第二天就要詢問上文 6 個“援助語句”。然後,不管結果如何,都必須儘量讓其或強制就醫進行心理治療。
後記:可能對我來說分享這些到頭條就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我還是做這樣的選擇,因為很多家人或者朋友對這些不曾瞭解,而他們可能會因此失去機會再說一次“我愛你”的機會!拍磚的,指責的,我全都接受,我也依然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來到此生此世的意義,而我們也都能就自己所瞭解的給到別人一點的善意和希望。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們就會相信謊言,讓心靈卻在陽光中長眠。但如果透過謊言,看見背後的真實,我們就有機會讓心靈蘇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