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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的寒冬你們狠心拋棄,現在叫我養弟弟,這讓我情何以堪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不是父親親生的, 當年親生父母把我棄了, 不用想, 因為我只是個“賠錢貨”。

那一年的臘月, 養母在自己家門前撿到的我, 從此以後, 我便成了這家的女兒, 上面還有一個哥哥, 養父母對我很好, 我能感覺到, 他們是真的對把我當親身女兒養的, 我用心去珍惜他們賦予我的愛, 暗暗發誓以後一定要好好報答他們。

我沒有想到的是, 我的養父母有一天會找上門來, 無恥的提要求, 揮霍那一點最後的牽掛, 我沉默了, 看到跟我相似的五官, 我突然不知道說什麼了。

他們跟我說弟弟已經上了高中, 到時大學的學費讓我幫一把, 畢業了不要老想著嫁人, 先供弟弟上學。 前面的幾個姐姐早就嫁人了, 有一個更是不認他們, 畢竟不是他們養大的, 他們也左右不了。 諷刺的是, 幾個孩子, 除了一個姐姐和弟弟, 其他的他們都丟給別人養的, 這一次養父母幫不了我,

一切都是需要我自己做決定。

我畢竟還沒有畢業, 不知道自己以後是怎樣的一種情況, 所以只是答應出一部分生活費, 雖然他們生了我, 但是並沒有養我, 所以要我付出太多我也是不會答應的, 我希望以後自己的生活和他們無關,

無論升官發財都可以不用想起我。

他們不是很高興, 但也知道這是我最大的讓步了, 這麼多年來, 我不是沒有憧憬過見到親生父母的場景, 只是沒有想到會是這樣一種情況, 我所謂安慰自己的苦衷, 不過是重男輕女罷了。 這麼久了我也是已經失望了,

看到他們不想吃苦還想讓我給錢, 我覺得有些噁心!

你們覺得我做的對嗎?很多人都叫我不要想太多, 可是他們畢竟生了我, 我只是太失望罷了。

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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