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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出卷,我們答卷,現在請您閱卷!

“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 ”2017年, 海澱法院通過改革對司法的時代命題一一作答。 得分幾許, 由您評判。

1、題目 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 推進嚴格司法。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回答:推進司法改革

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 將221名入額法官基本配置至審判一線工作, 入額法官人均結案387.27件, 同比上升29.09%, 辦案效果顯著;

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 保證法官獨立辦案, 充分實現“讓審理者裁判, 讓裁判者負責”;繼續堅持院庭長辦案,

全面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院庭長全年共審結案件32966件, 占全部審結案件的38.5%;

探索構建“事中監督”機制, 有效防範廉政及職業風險;

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 督促法官統一裁判尺度;

邀請60名各領域專家, 組成全市基層法院首家專家諮詢委員會, 為法官裁判提供專業支援。

2、題目要用兩到三年時間, 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回答:執行機制“三全五化”改革

一是全面調整、優化機構配置。 新設執行指揮辦公室, 統籌辦理全域80%以上的共性事務性工作, 為執行團隊提供系統保障和支援, 極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是自行開發執行精細化管理系統, 實現對不動產、銀行存款、車輛等財產線索一鍵跨庫查詢,

使每位執行員辦理的數百、上千件案件的財產情況一目了然。 同時, 系統對案件難易程度進行智慧排序, 督促法官及時執結簡單案件;辦案全程尤其收發案款等重點環節在系統內自動留痕, 便於院庭長監督;

三是構建以“綠色通道”為核心的執行聯動機制, 與20餘家銀行、車輛管理部門、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合作, 實現司法協助業務專人對接, 提升執行工作效率, 全面疏通執行梗阻;借助公安機關專業能力查控被執行人, 執行發力更加精准;

四是加大拒執懲戒力度。 在今日頭條APP、北京電視臺法制欄目等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形成拒執高壓態勢;全年依法對拒執人員203人次採取司法拘留,

較去年同期增加189人次, 充分維護了司法權威。

2017年, 海澱法院執結各類執行案件21361件, 同比上升17.25%, 執結標的總金額144.36億元。 北京市高院黨組書記、院長楊萬明對海澱法院執行機制改革專門進行批示, 《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進行了專題、整版報導。

3、題目為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程式, 合理配置司法資源, 提高審理刑事案件的品質與效率, 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北京等地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工作。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工作的決定》

回答:48小時全流程速裁

海澱區自2015年啟動“全流程刑事速裁程式”改革以來, 相關工作卓有成效, 受到北京高院、最高法院乃至中央政法委領導的充分肯定。 刑事速裁改革納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後, 海澱法院在已有經驗基礎上, 與公檢司機關不斷探索、繼續推陳出新。

一是因地制宜構建認罪認罰案件“48小時全流程速裁”。 在海澱區執法辦案中心新設速裁案件辦公區, 公檢法辦案人員及當事人一地聚集, 實現在犯罪嫌疑人48小時羈押時間內, 完成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法庭教育等辦案全部工作;

二是擴大認罪認罰試點案件範圍。 將10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納入試點範圍, 探索將認罪與不認罪案件全面分流;

三是擴大律師援助範圍。

與區司法局合作, 為每一名認罪認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師, 確保認罪認罰的明知性、自願性、有效性, 保證“簡程式不減權利”;

四是設立書記官室, 集約處理大量庭前事務, 進一步減少案件辦理內部耗時。

目前, 利用速裁程式審結認罪認罰案件1069件, 平均用時7天。 大型政論片《將改革進行到底》《法治中國》均對海澱法院相關改革工作予以報導。

4、題目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 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覆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回答:糾紛多元化解

一是建立“速裁法官+人民調解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新型速裁團隊運作模式,速裁與多元調解有效銜接,實現“一站式”化解糾紛,全年通過“多元調解+速裁”化解糾紛1萬餘件;

二是深挖糾紛解決“行業公信”,在區調解與法律援助中心等單位之外,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12330維權機構下屬的3家調解組織建立合作,專門調解三類智慧財產權案件;

三是形成“專業公信”與“身份公信”解糾合力,率先嘗試建立律師調解制度,出臺工作細則,擬聘請由區律協選派的100名律師參與訴前調解工作,發揮律師“專業公信”,同時,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組隊”,發揮代表、委員的“身份公信”,共促糾紛化解;

四是發揮“經驗公信”,從人民陪審員中“挖潛”,讓海澱法院16名人民陪審員“身兼雙職”,將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瞭解裁判規則的優勢轉化為調解優勢。

加強訴前調解場所建設,在上地法庭、山后法庭新設調解室,並配備調解員,實現訴前調解派出法庭全覆蓋。

此外,海澱法院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全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範法院”“全國50家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單位”,相關改革工作均在一體化推進。

5、題目 強化立案服務措施。加強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資訊化建設,實現公開、便捷立案。推行網上立案、預約立案、巡迴立案,為當事人行使訴權提供便利。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讓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

——《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回答:微信自主立案平臺

6、題目 打造“互聯網+”訴訟服務體系。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支援實現所有訴訟服務業務網上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的意見》

回答:審判執行聯絡平臺

搭建“審判執行聯絡平臺”,開通全市法院首個微信服務公眾號“北京海澱法院訴訟和執行服務號”,暢通當事人“聯絡法官”“提供辦案和執行線索”“提出投訴建議”的管道。截至12月31日,微信服務號關注人數達14472人,用戶訪問量達36708人次,聯絡平臺註冊人數6032人,聯繫法官9458次,提供執行線索1763次,投訴建議582次,法官24小時內回復率達100%;在執行局新設執行辦公大廳,便利群眾集約辦理執行業務。

運行以來,接待9000多人次,實現“走進一個廳,事務一站清”。通過搭建網路及實體平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訴訟群眾“找不到人”“說不上話”“辦不了事”的難題。

7、題目 法官、檢察官在司法辦案過程中要落實好以案釋法制度,利用辦案各個環節宣講法律,及時解疑釋惑。判決書、裁定書、抗訴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應當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說理,深入解讀法律。要通過公開開庭、巡迴法庭、庭審現場直播、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等生動直觀的形式,開展以案釋法。

——《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回答:推進“送法”工作

加強派出法庭與各轄區的聯繫,積極開展“送法”活動,普及依法行政等相關法律知識,主動走訪轄區街鎮,與四季青鎮黨委、上地街道等單位座談,瞭解轄區司法需求;

落實“七五普法宣傳”要求,推廣“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選派21名法官擔任海澱區37所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全年為6000餘名中小學生進行普法宣講;

組織27名法官赴高校授課。採取多層級、分層次的“送法”形式,促進“法治海澱”建設。

回答:糾紛多元化解

一是建立“速裁法官+人民調解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新型速裁團隊運作模式,速裁與多元調解有效銜接,實現“一站式”化解糾紛,全年通過“多元調解+速裁”化解糾紛1萬餘件;

二是深挖糾紛解決“行業公信”,在區調解與法律援助中心等單位之外,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12330維權機構下屬的3家調解組織建立合作,專門調解三類智慧財產權案件;

三是形成“專業公信”與“身份公信”解糾合力,率先嘗試建立律師調解制度,出臺工作細則,擬聘請由區律協選派的100名律師參與訴前調解工作,發揮律師“專業公信”,同時,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組隊”,發揮代表、委員的“身份公信”,共促糾紛化解;

四是發揮“經驗公信”,從人民陪審員中“挖潛”,讓海澱法院16名人民陪審員“身兼雙職”,將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瞭解裁判規則的優勢轉化為調解優勢。

加強訴前調解場所建設,在上地法庭、山后法庭新設調解室,並配備調解員,實現訴前調解派出法庭全覆蓋。

此外,海澱法院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全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範法院”“全國50家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單位”,相關改革工作均在一體化推進。

5、題目 強化立案服務措施。加強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資訊化建設,實現公開、便捷立案。推行網上立案、預約立案、巡迴立案,為當事人行使訴權提供便利。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讓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

——《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回答:微信自主立案平臺

6、題目 打造“互聯網+”訴訟服務體系。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支援實現所有訴訟服務業務網上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的意見》

回答:審判執行聯絡平臺

搭建“審判執行聯絡平臺”,開通全市法院首個微信服務公眾號“北京海澱法院訴訟和執行服務號”,暢通當事人“聯絡法官”“提供辦案和執行線索”“提出投訴建議”的管道。截至12月31日,微信服務號關注人數達14472人,用戶訪問量達36708人次,聯絡平臺註冊人數6032人,聯繫法官9458次,提供執行線索1763次,投訴建議582次,法官24小時內回復率達100%;在執行局新設執行辦公大廳,便利群眾集約辦理執行業務。

運行以來,接待9000多人次,實現“走進一個廳,事務一站清”。通過搭建網路及實體平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訴訟群眾“找不到人”“說不上話”“辦不了事”的難題。

7、題目 法官、檢察官在司法辦案過程中要落實好以案釋法制度,利用辦案各個環節宣講法律,及時解疑釋惑。判決書、裁定書、抗訴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應當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說理,深入解讀法律。要通過公開開庭、巡迴法庭、庭審現場直播、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等生動直觀的形式,開展以案釋法。

——《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回答:推進“送法”工作

加強派出法庭與各轄區的聯繫,積極開展“送法”活動,普及依法行政等相關法律知識,主動走訪轄區街鎮,與四季青鎮黨委、上地街道等單位座談,瞭解轄區司法需求;

落實“七五普法宣傳”要求,推廣“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選派21名法官擔任海澱區37所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全年為6000餘名中小學生進行普法宣講;

組織27名法官赴高校授課。採取多層級、分層次的“送法”形式,促進“法治海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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