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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一男子酒後辱駡110接警員 被處以拘留8日

一男子酒後辱駡110接警員 被處以拘留8日

紅網時刻張家界2月1日訊(通訊員 鄭治明)110是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佈的受理群眾報警求助的特種服務電話,

近年來, 110深入人心, 110接警數逐年上升, 然而, 無效警情中卻不乏酒後撥打110騷擾、報假警、無理取鬧的行為, 嚴重擾亂了公安機關正常辦公秩序, 也給真正需要報警求助的群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線路堵塞, 影響公安機關接處警工作品質。

1月30日, 慈利縣公安局警務實戰指揮中心聯合金岩派出所依法查處了一起撥打110報警電話, 肆意辱駡接警員的案件。

2018年1月28日下午, 河南安陽籍外來務工人員郭某、路某、董某等人在金岩土家族鄉某工地宿舍醉酒鬥毆, 郭某被打傷, 經勸解後睡覺休息。 當日18時許, 郭某睡醒後發現右耳聽力下降, 遂撥打110報警, 報警中接警員詢問事發地點, 郭某講不清楚事發地點, 心生怒火便在電話中謾駡110接警人員。

隨後, 他又用多個手機號碼撥打慈利、北京、安陽等地報警電話九次, 並對接警人員進行謾駡。

此事引起慈利縣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 指派金岩派出所依法嚴厲查辦。 金岩派出所接到指令後, 立即對此案進行調查, 及時調取接警台錄音, 並依法傳喚郭某。 經詢問, 郭某對自己撥打110, 肆意謾駡接警人員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郭某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 反復對110接警員進行惡語辱駡, 期間110接警線路被長時間佔用, 嚴重擾亂公安機關正常辦公秩序, 造成警力資源浪費。 郭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慈利縣公安局依法對郭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差點無法回家過年。

慈利公安提醒廣大市民:

110服務電話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 惡意騷擾110是違法行為, 對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報假警等行為, 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 依法進行處罰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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