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電錶箱匿藏的白粉之迷,原是兩女子在以販養吸!

毒品, 不僅侵蝕身體, 還腐化心靈

每個成癮的吸毒者

一天需花費100元到1000元毒資

因此, 一些吸毒者不得不採用非法方式獲取錢財

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

長興就有兩名婦女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

去年七月, 長興縣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販賣毒品的案件, 據瞭解兩位犯罪嫌疑人章某和邱某共涉嫌販賣毒品三次, 每次都會根據販毒上家的指示在特定位置取走毒品後再販賣給長興城區的幾個吸毒人員。 這起販毒案在長興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便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今年一月長興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正式審理了該案件。

被告人章某和邱某都為長興本地人, 兩人平時就吸食冰毒成癮, 其中邱某的吸食的冰毒主要從章某處獲得, 而章某則從一個叫“三哥”的上家那裡拿到的。 三次販賣毒品中, 被告人邱某從章某那裡購得冰毒後, 在七月份分別賣給了盧某、“玲玲”、李某三人。

公訴人:

公訴人:

2017年7月2日上午,吸毒人員玲玲向被告人邱某求購甲基苯丙胺,邱某收取3000元毒資後,以2600元向被告人章某求購甲基苯丙胺,同日下午吸毒人員李某以1500元向章某求購甲基苯丙胺。

在第一次毒品交易中, 被告人章某並沒有實際拿到毒品, 而是將上家的指示的毒品放置地點告訴了被告人邱某。 被告人邱某按照指示來到了倉前街某一居民樓, 並將藏匿在居民樓一樓電錶箱裡的2.5克冰毒取出並交付給了吸毒人盧某。 之後的兩次交易, 被告人章某在收到邱某、李某給的毒資後,

又在長興某家足浴會所附近分別將8克和4克的冰毒交付出去。

連續三次販毒中, 章某和邱某共賣出冰毒14.8克, 雖然數量不是很大, 但足以構成犯罪。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明確說明兩位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 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懲處。

對於起訴書中的內容, 兩位元被告人在庭前均表示沒有異議, 他們對自己的販賣冰毒的事實是供認不諱。

據瞭解被告人章某和邱某販賣的冰毒,又稱甲基苯丙胺,其外觀為純白結晶體,晶瑩剔透,對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具有極強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劇烈,是一種人工合成毒品。吸食冰毒會提高人神經系統的興奮度,然而人一旦沾染上了冰毒就會對其有強烈的依賴性。本案中的被告人章某告訴法官,就是因為自己長期吸食冰毒成癮,為了維持這樣的吸毒生活不得不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為了瞭解清楚被告人在販毒時的具體操作流程,公訴人和辯護人對被告人進行了提問。

公訴機關列舉了一系列證據後,被告人章某和邱某均主動認罪悔罪。公訴人在接下來的法庭辯論中首先宣讀了對被告人的公訴意見。

公訴人:

本案被告人邱某、章某,已經構成了販賣毒品罪,兩人作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違反毒品管理法規定販賣毒品,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是以販賣毒品罪對其進行因罪處罰。

公訴意見發表完畢後,章某和邱某的辯護人就公訴意見的內容提出了辯護意見,他們認為被告人有相應減輕或從輕處罰的事實和理由。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是否有最後的陳述意見,邱某面對法官留下了悔恨的淚水,與此同時她希望法庭能對其犯罪行為酌情考慮,予以減輕或從輕處罰。

被告人邱某:

由於我對法律意識的淡薄,犯了這樣的大錯,我對不起我的家人,對不起年老的媽媽,還有每天在外掙錢的丈夫,還有我那未成年的兒子,我真的錯了,懇求審判長再次給我重新做人機會,讓我早點與家人團聚。

法官在聽了公訴人的公訴意見、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以及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宣佈暫時休庭,這起販毒案的具體判決結果將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後,記者也瞭解到現實中很多販毒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因為以販養吸走上了販賣毒品的道路,即使販毒數量不大但也足以夠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明確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據瞭解被告人章某和邱某販賣的冰毒,又稱甲基苯丙胺,其外觀為純白結晶體,晶瑩剔透,對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具有極強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劇烈,是一種人工合成毒品。吸食冰毒會提高人神經系統的興奮度,然而人一旦沾染上了冰毒就會對其有強烈的依賴性。本案中的被告人章某告訴法官,就是因為自己長期吸食冰毒成癮,為了維持這樣的吸毒生活不得不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為了瞭解清楚被告人在販毒時的具體操作流程,公訴人和辯護人對被告人進行了提問。

公訴機關列舉了一系列證據後,被告人章某和邱某均主動認罪悔罪。公訴人在接下來的法庭辯論中首先宣讀了對被告人的公訴意見。

公訴人:

本案被告人邱某、章某,已經構成了販賣毒品罪,兩人作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違反毒品管理法規定販賣毒品,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是以販賣毒品罪對其進行因罪處罰。

公訴意見發表完畢後,章某和邱某的辯護人就公訴意見的內容提出了辯護意見,他們認為被告人有相應減輕或從輕處罰的事實和理由。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是否有最後的陳述意見,邱某面對法官留下了悔恨的淚水,與此同時她希望法庭能對其犯罪行為酌情考慮,予以減輕或從輕處罰。

被告人邱某:

由於我對法律意識的淡薄,犯了這樣的大錯,我對不起我的家人,對不起年老的媽媽,還有每天在外掙錢的丈夫,還有我那未成年的兒子,我真的錯了,懇求審判長再次給我重新做人機會,讓我早點與家人團聚。

法官在聽了公訴人的公訴意見、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以及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宣佈暫時休庭,這起販毒案的具體判決結果將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後,記者也瞭解到現實中很多販毒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因為以販養吸走上了販賣毒品的道路,即使販毒數量不大但也足以夠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明確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