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軍事>正文

轉業中必須要知道的那些時間,年限?

自主擇業 | 在這裡, 讀懂自主人

隨著轉業工作的迫在眉睫, 很多戰友在後臺或者文章裡留言, 詢問軍齡、自主年限、工作時間等問題 ,

今天做個小梳理, 供大家參考!

一、關於軍齡和工作時間計算問題

(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銜齡、任職年限、邊遠艱苦地區工作年限和配偶隨軍並取得常住戶口計算時間等截止日期, 為批准其轉業當年的3月31日。

(二)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直接入伍的軍隊轉業幹部, 選擇自主擇業的, 比照同期入軍隊院校學習的幹部相應確定自主擇業條件。

(三)收歸軍隊建制的人武部幹部, 屬於轉業復員軍人的, 其收歸前在人武部工作時間連續計算軍齡。

(四)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工作單位以軍隊任職命令確定的單位為准。

(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 外出學習(進修)或者代職在1年之內的, 計算為其原部隊駐地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的,

計算為其原學習(進修)或者代職部隊駐地工作時間。

(六)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在邊遠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時間, 累加計算, 不滿12個月的按1年計算。

(七)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在飛行、艦艇學院學習的, 其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時間, 從飛行、艦艇學院學員檔案記載的上飛機、艦艇時間起計算。

(八)跳傘兵服役年限, 不視同從事飛行年限。

(九)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 其軍齡按實際服役年限計算, 不進行折算。

二、自主擇業年限

自主年限怎麼計算?(點擊查看)

三、最新批復業命令時間

經報軍委批准, 全軍對轉業復員幹部有關費用發放問題進行了統一規範:2016年及以後年度,

幹部的轉業復員命令, 由各級黨委按照幹部任免許可權, 于當年7月31日前批准下達, 執行時間統一為當年7月31日, 並按此發放或計提有關待遇費用。 對未按新工資標準結算轉業復員有關費用的, 各級財務部門將予以補發。

小編提示:

1.當年轉業幹部工資結算至本年底12月31日, 從翌年1月開始地方接供;

2.意味著如果當年8月1日漲工資, 就與當年的轉業幹部無關了。 。 尤其是一次性結算會少很多錢!

四、關於艱苦地區邊遠地區的說明

對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發〔2006〕61號)新調整為艱苦邊遠地區的、自調整之日後在該地區服役的年限, 可以計算為艱苦邊遠地區服役年限。 對不再列入艱苦邊遠地區範圍的地區,

自調整之日起在該地區服役的年限, 不再計算為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年限。 請按此做好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退役金核發有關工作。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