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志凱, 現在剛恢復單身一個月, 上段感情我談了整整4年, 我已經把求婚戒指都準備好了, 但是還沒等我開口, 前女友就提出了分手, 說是愛上了別人, 當時聽到這樣的話的時候, 我覺得天都要塌了。
分手後, 我把家裡和前女友相關一切東西都全部扔了, 所有的東西都是這四年以來的滿滿回憶, 我不想觸景生情。
我離開了那個讓我傷心的城市, 去了我朋友那邊找了一份汽修的工作。 這一個月的時間, 我每天都和我朋友一起喝酒解憂, 就想徹底和過去告別。
一個月了, 我好不容易開始有點走出過去的傷感時, 前女友突然找到了我, 哭著求我借她五萬。 我開始問了她原因, 但是前女友死活不肯說, 只是反復說一定會還給我。
不明原因的錢我是不可能借的, 再說我們也分手了。 但是前女友這兩天天天打我電話, 一邊和我回憶她過去對我的好, 一邊保證她很快就能還錢。
最後, 在我的旁敲側擊下, 才知道了女友借錢的真正原因。 原來, 她和我分手後, 就跟著那個她愛上的男孩一起了, 男孩前陣子在外面和別人打架, 結果把人打到住院了, 人家家裡人要求他賠償五萬, 不然就報警了。 沒辦法,
聽到這個理由, 我真的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 用我的錢去幫我和前女友感情裡的那個男小三, 這不就是為他人做嫁衣麼?
女友不停的哀求我, 讓我念在往年的情分上幫幫她, 我真的是被煩的頭大。 我已經關機兩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