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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前國務秘書逃稅案二審量刑加重

【歐洲時報凱文編譯】奧朗德政府時期的前國務秘書特維努(Thomas Thévenoud)曾因捲入逃稅醜聞, 不僅官位不保, 而且被法院判刑。 據法新社報導,

在檢察機關上訴之後, 特維努近日又被二審法院加重量刑, 所謂“行政手續恐懼症”終成笑談。

2014年8月, 特維努曾被任命為奧朗德政府中負責外貿、旅遊和海外僑民事務的國務秘書, 但在這個位置上待了僅僅9天, 就被媒體揭發有稅務欺詐行為而被迫去職。

檢察機關指控特維努在2012年沒有申報收入, 而且從2009年到2013年間, 經稅務機關多次催促仍然遲報收入, 總計涉嫌逃稅70500歐元, 外加20500歐元滯納金。

去年五月, 巴黎刑事法庭曾經判處特維努三個月徒刑(附緩刑)和一年不得出任公職的刑罰, 但檢察機關認為一審量刑過輕, 因此提起上訴, 並要求判處18個月, 1.5萬歐罰款及五年不得出任公職。

最終, 上訴法庭判處特維努一年徒刑(附緩刑),

三年不得出任公職。 特維努的夫人也捲入同一案件, 被上訴法庭判處同樣刑罰。

特維努承認自己有“非正常行為”和“疏忽”, 但否認故意進行稅務欺詐, 堅稱從未在此事上撒謊或掩飾, 也沒有通過這種方式發財。 而檢察機關則認為特維努明顯有逃稅的故意。

此外, 特維努提出的另一項辯護理由是自己有“行政手續恐懼症”(phobie administrative), 這倒也不是空穴來風, 在另一樁案件中, 前內政部辦公室主任多比涅(Jean Daubigny)也因為逃稅被判刑, 而法庭承認後者的“脆弱心理狀態”可以解釋其做法。

2014年時, 特維努的稅務醜聞同前預算部長卡于紮克的海外帳戶醜聞相繼東窗事發, 給奧朗德此前信誓旦旦宣稱的“榜樣政府”以嚴重打擊。 此次檢察機關指控稱, 有些官員自認為淩駕於法律之上,

而特維努的所作所為破壞了人們對政府的信任。

法新社曾試圖聯繫特維努及其律師, 但二人都不願發表評論, 也沒有表示是否還將上訴。 但律師此前曾指責針對特維努的案件是“政治追訴”, 當局的目的是在卡於紮克醜聞事發之後“殺雞駭猴”, 安撫公共輿論, 如果不是在這種背景下, 此類案件根本不會移交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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