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忽視安全, 超員載客, 漢中市甯強縣客運車輛駕駛人譚某為其危險駕駛行為付出慘重代價。
2017年6月4日12時許, 徐某駕駛中型普通客車, 由漢中市甯強縣駛往略陽縣, 當行至甯強縣環城路時, 換由譚某駕駛該車繼續行駛, 沿途陸續載客。 當車輛行駛至略陽縣接官亭鎮路口時, 執勤民警將車攔停檢查, 經查, 該車核載19人, 實際載客35人, 超過額定乘員84.2%。
查獲該車後, 交警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 對譚某超員載客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 經辦案民警多方走訪, 調查取證, 證實譚某涉嫌危險駕駛。
2017年11月14日,
交警提示:超員超載是指車輛載客數、裝載品質超過了行駛證載明的核定人數和品質。 其危害在於, 車輛磨損增大, 超員超載增加了車輛的負荷量, 導致油耗加大, 氣缸、離合器片、車架、鋼板彈簧片等機械磨損加劇, 影響車輛安全操作性能;破壞公路基礎設施, 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樑的設計載荷, 致使路面、橋樑使用年限大大縮短;行車危險增大, 車輛超員超載, 附著力減少, 慣性加大, 制動距離加長, 嚴重超員超載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交通事故;轉向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