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上20時許, 一名男子來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 在門口躊躇徘徊一陣後鼓起勇氣走到了派出所的報警前臺。 經民警詢問得知, 前來派出所的男子正是派出所正在偵辦的信用卡詐騙案的嫌疑男子。
案件發生在17年的8月份, 受害人楊先生前來新湖所報警稱:自己的手機丟失後, 手機綁定的銀行卡內被取走7萬餘元, 需要警方處理。
新湖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進行跟進偵查。 調查發現, 楊先生卡內的餘額全部是通過楊先生本人自己的微信支付的, 並未轉給協力廠商帳戶。 通過視頻的辨認,
經審訊, 黃某(男, 38歲)對實施信用卡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黃某交代, 楊先生的手機是自己的朋友陳某(男, 35歲)撿到的。 陳某撿到手機後, 抱著試一試的心態, 將綁定銀行卡內的9200元轉到楊先生的微信錢包, 沒想到很順利的便轉帳成功。 之後陳某將此事告訴了自己。
“天降橫財”, 心生貪念的黃某拿著楊先生的手機, 通過話費充值、消費套現等各種套現手段, 將楊先生綁定的銀行卡內的資金套取一空,
令黃某驚恐的是, 自己生活周邊出現警力的頻率越來越頻繁, 好幾次都偷偷的躲過了民警的盤查和詢問。 而所套取的“鉅款”也被揮霍一空。 自覺難逃法網的黃某選擇了來派出所自首。
之後, 民警根據黃某提供的線索, 於1月29日下午成功將另一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歸案。 陳某交代, 手機是自己撿到的, 轉帳操作的密碼也是自己告訴黃某的。 自己對黃某套取銀行卡內存款的行為心知肚明, 不過自己比較害怕, 只拿了黃某給的4500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黃某、陳某均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
抓獲嫌疑人陳某
抓獲嫌疑人黃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