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揚州人注意!你喝的“天之藍”可能只有30元一瓶

愛好喝酒的揚州人

肯定都聽過“天之藍”、“海之藍”白酒

(圖片來自網路, 與本文無關)

但是你見過成本只要30元一瓶的“天之藍”酒麼?

宿遷男子謝某就通過“傍名牌”的方式銷售冒牌酒

直到被抓獲時

其中1162瓶已被銷給顧客

……

超市查出冒牌酒

警方循線挖出生產源頭

2017年7月19日上午10時許, 揚州警方在開發區八裡鎮某超市檢查時, 發現該超市銷售的“天之藍”“海之藍”等白酒疑似假酒。

經辨識,

該店內的74瓶“海之藍”和17瓶“天之藍”並非該廠生產的商品, 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民警得知, 王某店內所銷售的冒牌酒來自江蘇宿遷一臧姓男子。

民警通過調閱監控, 發現和臧某一起送酒的, 還有一名男子, 並查明該男子的真實身份:謝某, 1983年出生, 江蘇宿遷人。 民警分析認為, 謝某也有重大作案嫌疑, 遂對兩人展開抓捕行動。

2017年9月19日, 民警在宿遷市泗洪縣縣城, 將正在路邊逗留的謝某抓獲。 次日, 臧某在泗洪縣某社區內被民警抓獲。

謝某被抓後很快交代, 他在宿遷某機械廠內租用一間房屋, 作為生產製作冒牌白酒的作坊, 在泗洪縣一家公司內租用一間房屋作為存放冒牌白酒的倉庫。

2017年11月16日, 與謝某合作的包裝商浙江溫州男子傅某, 在溫州蒼南縣某村內被民警抓獲。

嫌小廠酒不掙錢

他用散裝酒冒充名牌

據交代, 謝某原本是一名廚師。 2016年左右, 他覺得做廚師太累, 想換份工作。

在琢磨掙錢路子時, 他想到, 自己家離洋河酒廠比較近, 就想做酒生意。

2016年上半年起, 他在當地一些小酒廠,

進購白酒, 然後在泗洪縣挨家挨戶叫賣, 但很多人不買帳。

對此, 謝某鬱悶不已。 一次, 他在網上和網友聊天時, 對方建議他銷售“高仿酒”。

不久, 謝某通過網路搜索, 認識了專門做酒包裝的傅某。 為安全起見, 謝某假以“張輝”的身份, 和傅某聯繫合作, 最終, 雙方約定, 一箱“海之藍”包裝套件70元, 一箱“天之藍”包裝套件110元。

在此期間, 謝某以每個1元的價格, 對外收購“海之藍”和“天之藍”空酒瓶, 並在當地一家白酒銷售商處以每斤(500毫升)10元的價格, 進購散裝白酒。

就這樣, 只要一分鐘左右, 一瓶“天之藍”或“海之藍”就“生產”出來了。 而後再銷售給臧某, 由臧某銷售給王某。

其間, 王某為防止被較真的顧客識別出來, 一般將上述冒牌酒銷售給辦喜宴的顧客或者其他批發商。

一箱成本價僅175.8元

層層加價, 賣出上千瓶

這些冒牌白酒從生產到流向市場, 其中到底有多暴利?

一箱“天之藍”包裝套件110元, 而一箱有6瓶, 這就意味著, 每瓶酒的包裝費約為18.3元, 但其中裝的白酒只有10元, 加上1元瓶子費, 基本上, 每瓶白酒的成本價只有29.3元,一箱的成本價為175.8元。

他銷售給臧某的價格為每箱450元,臧某銷售給王某的價格為每箱850元,王某對外售價為每箱1380元。

截至2017年9月,他共銷售給臧某上述冒牌酒共計305箱,銷售金額共計10萬餘元,另有80箱零1瓶未來得及銷售。

臧某將上述305箱酒銷售給王某,銷售金額共計17萬餘元。截至案發,其中的193箱零4瓶(共計1162瓶)已被王某銷售給顧客,銷售金額為15萬餘元。

昨天,廣陵區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謝某的刑事責任;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臧某、王某的刑事責任;以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追究傅某的刑事責任,遂依法對謝某等4人提起公訴。

來源 揚州晚報

每瓶白酒的成本價只有29.3元,一箱的成本價為175.8元。

他銷售給臧某的價格為每箱450元,臧某銷售給王某的價格為每箱850元,王某對外售價為每箱1380元。

截至2017年9月,他共銷售給臧某上述冒牌酒共計305箱,銷售金額共計10萬餘元,另有80箱零1瓶未來得及銷售。

臧某將上述305箱酒銷售給王某,銷售金額共計17萬餘元。截至案發,其中的193箱零4瓶(共計1162瓶)已被王某銷售給顧客,銷售金額為15萬餘元。

昨天,廣陵區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謝某的刑事責任;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臧某、王某的刑事責任;以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追究傅某的刑事責任,遂依法對謝某等4人提起公訴。

來源 揚州晚報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