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明知跑不掉, 手頭一緊也就豁出去了, 如此利令智昏之人在社會上時有所見。 居住在潮陽區的女青年鄭某就以能代人提升信用卡額度及辦理永久額度為幌子, 騙取一名微信好友的錢款6000多元, 不久前被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並處罰金2000元。
去年4月14日, 鄭某通過微信群將葉某加為微信好友, 在微信聊天過程中謊稱能幫葉某提升信用卡額度, 並將自己使用的昵稱為“交行信用卡李生”的微信號偽裝成交通銀行工作人員的微信號介紹給葉某, 從而騙取了葉某的信任。
葉某發覺上當受騙後, 向濠江公安分局濱海派出所報案。 同月26日, 鄭某被警方抓獲並實施刑事拘留, 後被逮捕並提起公訴。 濠江區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鄭某無視國法,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 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