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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司法公正,看上海高院做了些什麼?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崔亞東

各位代表:

現在, 我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向大會報告工作, 請予審議, 並請市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來, 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領導下,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全會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主線,

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全力做好審判執行工作, 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全面加強隊伍建設, 法院工作不斷取得新進步, 許多工作走在全國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行審判職責,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年來,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317.84萬件, 審結314.79萬件, 同比上升54.2%和52.7%(年均增長13.4%), 92.6%的案件經一審即息訴, 經二審後的息訴率為98.9%, 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39件、指導性案例8件(占全國法院入選數的34.8%和10%)。 2017年, 受理各類案件80.43萬件, 審結80.21萬件, 同比上升12.5%和12.8%。 審判質效始終保持全國前列。

依法懲治刑事犯罪,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年來, 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4.9萬件, 同比上升33%。 嚴懲故意殺人等嚴重暴力犯罪, 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審結林森浩故意殺人案、浦東機場爆炸案等案件4878件。 嚴懲毒品犯罪, 運用刑罰治理毒品問題, 審結陳少愛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系列案等案件1.63萬件。 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審結“福喜案”等案件1981件。 嚴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 保護公民個人資訊安全, 審結全國首例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案等案件280件。 嚴懲電信詐騙、“套路貸”等違法犯罪, 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審結於小飛特大電信詐騙案等案件141件。 嚴懲腐敗犯罪, 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1460件, 對1928人判處刑罰, 其中被告人原為局級以上幹部的26人、處級幹部的117人。 依法對楊振超、戴海波等人追究刑事責任。
認真落實習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圓滿完成特赦工作任務。 依法嚴格公正透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2.69萬件, 對109名罪犯裁定不予減刑、假釋。

依法審理民商事案件, 定分止爭化解糾紛。 五年來, 共審結一審民事、商事案件203.97萬件, 同比上升65.6%;涉案標的額8564億元, 同比上升176.1%。 充分發揮司法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作用, 推進訴調對接工作, 近1/3的民商事案件在訴前即得到化解, 一審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為56.7%。 加強涉外案件審判, 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 審結“密斯姆”輪勞務合同糾紛案等涉外案件1.71萬件, 同比上升24%。 認真落實中央關於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的決策部署, 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審結涉軍停償案件174件。

依法審理行政案件, 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認真實施修改後的《行政訴訟法》, 加強司法審查, 監督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五年來, 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49萬件, 同比上升152%。 依法判決行政機關敗訴912件, 協調和解行政爭議5653件,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 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766人次。 發佈行政審判白皮書、司法建議439份, 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依法審理涉民生案件, 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注重民生保障, 依法審理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 妥善化解勞動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矛盾糾紛案件7.17萬件, 開通綠色通道, 為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6.12億元。 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 審結涉環境資源案件552件。

建立了由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的審判體制機制, 同時根據區域特點在崇明、金山、青浦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 服務綠色發展。 強化婦女兒童司法保護, 推進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 審結婚姻家庭、繼承案件16.82萬件。 自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 針對家庭暴力依法簽發人身保護令74件, 維護家庭和諧穩定。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與犯罪預防, 完善社區矯正、回訪幫教等機制, 審結涉未成年人案件3.34萬件, 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審結全國首例因代孕引發的監護權糾紛案, 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全市法院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 圍繞國家戰略和上海工作大局, 積極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積極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服務保障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建立完善符合自貿區特點的專業化審判體制機制,全市法院共審結涉自貿區案件9.4萬件。服務保障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導作用,審結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4.42萬件,同比上升301.8%。服務保障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建設。依法妥善審理商業貿易、股權轉讓、航運糾紛等相關案件18.57萬件,維護良好經濟秩序。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審結涉“一帶一路”建設相關案件1243件。市一中院、海事法院審理的兩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涉‘一帶一路’建設十大典型案例”。

積極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制定實施方案,運用司法手段服務保障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浦東、黃浦、松江法院審理的三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十大典型案例”。加強破產審判工作,完善“僵屍企業”破產重整機制,妥善審理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389件,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產能過剩。依法維護市場交易公平,發揮司法裁判對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維護和引導作用,審結各類合同案件143.11萬件,促進市場要素順暢流通。世界銀行《2018年全球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上海合同執行司法程式品質指數得分居全球前列。

積極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推進金融審判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完善金融審判體系,依法懲治金融犯罪,積極化解金融糾紛,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五年來,共審結一審金融案件47.8萬件,同比上升358.3%。依法審結光大證券“烏龍指”系列案,確立了我國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的侵權損害賠償規則。依法審結全國首例高頻交易操縱期貨市場案,維護期貨市場交易規則和秩序。加大對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犯罪懲治力度,審理了“大大寶”“中晉”等案件705件,為35.7萬名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86.78億元。建立完善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形成基本覆蓋金融全行業的系統性糾紛多元化解體系。逐年發佈年度金融審判白皮書、典型案例,提示防範金融風險,發揮司法裁判的規則引領作用。

積極推進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設。服務保障超大城市治理,依法穩妥審理涉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類住宅”整治等相關案件3122件。依法化解涉訴信訪矛盾,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申訴信訪機制,推動將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信訪案件總量同比下降41.4%。加強法治宣傳,發揮司法斷案的懲惡揚善功能,強化判後答疑、以案釋法,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

三、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當好排頭兵、先行者

上海高院是全國第一個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單位,擔負著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破冰探路的重任。我們以中央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試點五項任務為重點,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和上海實際,先後推出了146項改革,其中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或授權在上海法院先行先試的改革23項(不包括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經過不懈努力,較好地完成了改革任務,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創造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較好地完成了中央確定的司法改革試點任務。以司法責任制為基石,審判權力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制定了《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規定,建立了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制約有效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得到落實,直接由獨任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占99.9%。院、庭長辦案成為常態,自2014年7月改革啟動以來,院、庭長辦案61.78萬件。建立健全審判監督和審判管理機制,做到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以員額制為重點,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基本完成。我們敢於動自己的“乳酪”,在全國率先開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2014年以來先後開展了三批法官入額遴選,共計2855名法官入額。2017年9月在全國第一個啟動從法官助理中遴選法官,157名法官助理經嚴格遴選成為法官。目前全市入額法官占法院人員編制的比例為31.05%。建立了法官日常工作考核和員額退出機制,已有3名法官經考核不合格被退出員額。改革後,司法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入額法官均在一線辦案,一線審判力量明顯增強,主要辦案部門法官實有人數比改革前增加了11.7%,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的配置比例從改革前的1:0.75變為改革後的1:1.7。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制度。在全國率先建立並落實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工資制度;設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建立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障機制。

全面推進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我們將“綱要”確定的改革任務結合上海實際,細化分解為141項具體任務,抓好改革任務的點面結合、壓茬推進、系統集成、落地生根。如,率先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嚴格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和法律原則,在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等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積極推進非法證據排除、證人和鑒定人出庭作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6項改革任務,充分發揮審判特別是庭審的實質性作用。2015年12月改革啟動以來,刑事案件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484人次;啟動證據收集合法性調查程式32件,排除非法證據8件;對22名被告人宣告無罪(其中公訴案件7人);實現了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刑事辯護全覆蓋。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保障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2014年12月,在全國率先成立跨行政區劃法院上海市三中院,集中管轄以市級人民政府為被告、以市級行政機關為上訴人、被上訴人的行政案件及特定刑事、民事案件。2016年7月,將靜安、虹口、普陀、長寧四區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集中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初步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新格局。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2014年12月,率先成立了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構建了資源優化、運行科學、高效權威的智慧財產權審判專業化機制,在確立智慧財產權裁判規則、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審結全國首例電子競技遊戲賽事網路直播糾紛案件,為行業發展提供指引;審結的晨光公司訴得力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等6件案件入選“中國法院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率先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推動“立案難”問題的解決。2013年年底,在全國率先開展“立案難”專項治理,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上海法院當場立案率為99.55%,居全國法院前列。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審判效率大大提升。全市法院一審民事案件簡易程式適用率為87.04%,40.87萬件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式。二中院、浦東法院、長寧法院被確定為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全國示範法院”。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促進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畫”,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管道。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一審案件29.57萬件,陪審率為96.31%。

積極推進制度創新。我們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個根本,在改革實踐的基礎上,先後研究制定了與司法體制改革相配套的制度規定80余項,為全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制度遵循,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鑒。

四、強化執行工作,全力破解執行難

執行難是長期困擾人民法院的難題。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將上海確定為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重點推進地區之一,市人大常委會將執行工作列為對上海法院工作專項監督。我們認真貫徹市委、市人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解執行難的部署要求,確立了“一年大見成效、兩年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努力將上海打造成執行環境最好、執行效率最高的地區之一,使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基本執行完畢”的工作目標,在全國率先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經過兩年的艱苦努力,全市法院實際執行率從57.4%上升至70.7%,剔除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後實際執行率達98.7%,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率80.9%,執行質效居全國法院前列。

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完善執行權運行機制。建立了符合司法規律的執行權和審判權分離體制。通過執行機構與裁決機構分設、建立執行警務保障體制和執行指揮體系等措施,破除執行體制機制障礙,執行權力運行更加規範、透明、高效。建立了符合執行規律的執行工作機制。一方面建立完善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退出機制,嚴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認定關”;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恢復執行機制,一旦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立即恢復執行。2017年,全市法院恢復執行案件8587件,占已認定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22.6%。建立完善網路司法拍賣機制,堅持“網拍優先、執拍分離”的原則,對符合網拍條件的案件實現100%全覆蓋,促進財產處置變現公開、透明、公正、高效、安全。

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專項治理取得顯著成效。五年來,全市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61.97萬件,執結61.17萬件,同比上升22.1%和20%。依法執結“中威”案,保護我國公民合法權益,維護了我國司法主權和司法權威。2016年以來,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規避執行的行為,共追究刑事責任36人,司法拘留1965人,限制出境4141人次,公佈失信被執行人資訊9.96萬例;共有5萬餘件案件被執行人懾於壓力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進執行工作規範化。完善執行工作制度。制定、修訂了《執行辦案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20余項有關執行工作的制度規定,把執行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建立完善立審執銜接機制。強化立、審、執各環節的財產查控、訴前保全、訴訟保全的責任和各部門之間的銜接協調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行難案件的形成,促進執行案件的順利執結。完善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制定並提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上海市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法院與46家單位簽署聯合懲戒《備忘錄》;市、區兩級均建立了“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執行難問題的解決。

轉變執行工作作風,破除執行難內部藩籬。堅持眼睛向內,在法院內部持續開展“執行工作‘五查’專項治理”,促進執行幹警司法作風不斷轉變。建立了執行大資料管理系統,加大對財產查控等49項執行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運用科技手段建立了執行案款管理“E號通”,實行“一案一人一帳號”管理機制,有效堵塞案款管理漏洞,提高案款管理規範化水準。通過上述措施,有效防止“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的現象。

五、堅持司法為民、推進司法公開,回應群眾司法需求

我們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的要求,堅持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堅持“把困難留給自己,把方便留給群眾”和“讓資料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工作理念,積極推進“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訴訟服務體系和司法公開體系,努力破解人民群眾的訴訟難題。

完善訴訟服務體系,方便群眾訴訟。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群眾提供便捷的訴訟服務。建立了具有登記立案、導訴分流、法律援助等20多個服務視窗和網上立案、網上拍賣、網上調解等30多項功能的數位化、智慧化訴訟服務中心,實現了由訴訟服務中心提供庭審以外的全部訴訟和非訴訟服務。建立“12368訴訟服務平臺”,解決群眾訴訟難題。建立“律師服務平臺”,保障律師權益、方便律師執業。2014年12月建立了全國第一個“律師服務平臺”。該平臺具有網上立案、網上辦理、網上申請再審以及庭審排期智慧避讓、關聯案件智慧推送等26項功能,律師足不出戶即可完成網上立案。平臺上線以來,訪問量348.4萬人次,日均訪問3100多人次,網上立案14.8萬件,上海從事訴訟業務的1483家律師事務所已全部使用該平臺,深受律師歡迎。2017年8月,上海法院律師服務平臺進一步向全國律師開放,目前全國已有18萬律師使用該平臺。該平臺榮獲全國“政府網站網上辦事類精品欄目”獎。

深化“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我們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原則,以“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為載體,建立了以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資訊公開為重點的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二大司法公開智慧服務平臺。五年來,共向當事人推送案件節點資訊381萬餘條;網路庭審直播案件4651件,網上流覽量1.83億人次;召開新聞發佈會141場;依法可以公開的生效判決書全部網上公開,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上海連續三年蟬聯中國司法文明指數第一。

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積極構建司法便民網路。五年來,人民法庭共審結案件40.35萬件,其中調解糾紛10.08萬件,較好地發揮了人民法庭便於群眾訴訟、便於審理案件、便於化解矛盾的功能,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六、加強資訊化建設,促進法院工作現代化

堅持“科技強院”方針,實施“大資料戰略”和“互聯網+”“人工智慧+”行動,推進“資料法院、智慧法院”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推動現代科技與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促進司法品質和效率提升。堅持頂層設計、統一規劃、整體推進,五年來先後制定並實施《資訊化建設三年發展規劃(2014-2016)》《“資料法院”建設發展規劃(2017-2019)》,建成了“上海法院大資料資訊系統”,形成了網路順暢安全、應用全面覆蓋、資料即時生成、資訊高度聚合、資源分享互通、管理三級聯動的大資料應用格局,實現了執法辦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視、全程監督、全程公開和法官辦案智慧化、法院管理視覺化、司法公開常態化、司法為民便捷化、司法決策科學化、司法監督系統化的目標。加強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的應用,建立智慧審判支援、大資料語音辨識、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等應用系統,為法官配備了智慧助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上海法院各項工作已與資訊化融為一體,上海法院資訊化建設進入了大資料時代。

成功研發智慧輔助辦案系統,防範冤假錯案、促進司法公正。2017年2月,上海高院承擔了中央政法委交辦的“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軟體”開發任務。我們在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領導下,在公安、檢察、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市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了“上海刑事案件智慧輔助辦案系統”一期工程研發任務,把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嵌入刑事案件辦案系統中,輔助辦案人員對證據審查、檢驗,發揮提示、把關、監督作用,減少司法任意性,防範冤假錯案,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2017年5月3日,該系統上線試運行。7月10日,在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作了演示,得到了充分認可和廣泛好評。我們在繼續進行二期工程研發的同時,拓展研發了“上海民商事、行政案件智慧輔助辦案系統”並已上線試運行,輔助法官辦案,發揮系統在採信證據、認定事實、提升辦案質效上的作用,促進法律適用統一,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

七、堅持從嚴治院,建設高素質法院隊伍

隊伍建設是根本,是保障,是永恆的主題。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五個過硬”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狠抓隊伍建設不放鬆,努力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隊伍。隊伍中湧現出以鄒碧華同志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典型。2015年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批示,稱讚鄒碧華同志為“新時期公正為民的好法官、敢於擔當的好幹部”,號召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政法幹部向鄒碧華同志學習。五年來,全市法院共有106個集體、186人次獲全國級、全國法院級的表彰獎勵。5家法院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全國模範法院”“全國優秀法院”,8人榮獲“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最美基層法官”等榮譽稱號。

注重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切實加強黨建工作,全體幹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進“文化法院”“健康法院”建設,提煉上海法院精神,充分發揮先進文化引領作用,教育引導幹警堅定理想信念,築牢思想根基。

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司法責任制的落實,對法官要求更高。我們將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加強法院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好幹部”的標準,配齊配強各級班子;按照“三化”的要求,完善高素質審判人才的發現、培養和使用機制,推進審判業務專家隊伍、科技專業人才隊伍、青年幹部隊伍建設,目前有6名全國審判業務專家,21名市審判業務專家、230名審判業務骨幹;開展各層級審判業務研討活動,加強審判專業理論和實務研究;強化分級分類培訓,組織培訓班479期,全市法院幹警參訓3.28萬人次,隊伍的整體素質有較大提升。

持之以恆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大力加強司法廉潔教育,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定》等各項紀律制度,認真吸取隊伍中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訓,以案為鏡、以案為鑒,教育約束幹警不越雷池、不踩紅線。堅持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建立上海法院審判執行監督預警分析系統,完善審務督察、案件廉政回訪等工作制度。對全市所有基層法院開展司法巡查,通過巡查發現問題、嚴肅整改、推動工作。堅持嚴字當頭,五年來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22件31人。

八、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改進法院工作

依法自覺接受監督,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

主動接受人大監督。五年來,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法院《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實施、司法體制改革、破解執行難等工作情況,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專項調研、集中視察等活動113場,認真聽取意見建議。全市法院向各級人大常委會專題彙報190次。市人大代表提出的94件代表建議已全部辦結。來自廣東、山西等五省(區)28位全國人大代表來滬視察,充分肯定、高度評價上海法院工作。

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主動向市政協通報法院工作,邀請政協委員旁聽庭審、視察法院工作,通過走訪、座談等方式聽取意見和建議。市政協委員提出的76件提案已全部辦結。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五年來,依法審結檢察機關提起的再審抗訴案件416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222件,維持120件,以調解、撤訴等方式結案74件。認真辦理檢察建議,及時糾正問題。

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拓展接受監督的管道,開展有主題的公眾開放日活動,專題聽取特邀監督員、諮詢員和市律協等意見建議。自覺接受輿論監督,主動通報法院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加強聯絡溝通工作。開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督員、諮詢員“走進法院”活動,共視察調研司法體制改革、立案登記制實施、現場參與見證執行等1.1萬人次。及時發送《上海法院工作通訊》《上海法院播報》,方 便瞭解和監督法院工作。

回顧過去五年來全市法院工作的發展,我們深刻體會到:法院工作必須始終堅持党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必須始終堅持公正司法,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必須始終堅持服務大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努力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通過改革破解體制性機制性難題;必須始終堅持科技引領,向科技要品質、要效率;必須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廉潔司法,建設過硬隊伍;必須始終堅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來,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市委的堅強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市政府、市政協以及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給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監督和支持,有力推動了法院工作的進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人民法院工作發展不平衡、保障群眾權益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一是一些幹警司法理念、司法作風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和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人民群眾反映的一些難點問題還沒有解決好。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水準還存在不足,特別是隨著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的快速發展,審理新類型案件的能力水準需要進一步提高。三是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在抓改革任務落實、改革效果協同上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督促落實。特別是在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中,需要進一步處理好審判權獨立運行與審判管理權、監督權的關係,在強化辦案主體責任的同時著力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四是隊伍中違紀違法的問題仍有發生,從嚴治院、司法廉政、司法監督需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五是案件數量持續上升,受理案件數每年持續大幅增長,近五年上海法官年人均辦案數始終處於全國前列,法官辦案任務繁重、壓力大。對於以上這些問題,我們將認真對待,採取有力措施予以解決。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十一屆市委三次全會、第二十一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和本屆市人大一次會議的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總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強化對標意識,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全力加強審判執行工作,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努力為上海當好新時代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努力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積極開展大調研,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準,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好深化自貿試驗區建設、“五個中心”建設,積極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更高水準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設,使法治成為上海制度競爭力的重要標準。

二、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守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公正高效辦理好每一起案件,充分發揮司法懲治犯罪、定分止爭等作用,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創新司法為民措施,深化“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群眾。

四、全面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堅定不移地將改革推向前進。認真落實《關於上海市開展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框架意見》及其實施意見,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取得實效,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五、加快推進“資料法院、智慧法院”建設,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深化智慧化建設,進一步實施“大資料”戰略和“互聯網+”“人工智慧+”行動,推進現代科技在審判工作中的深度應用,更好地服務法院各項工作,提升審判質效,促進司法公正。

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打造過硬法院隊伍。始終把党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党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地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強“四個意識”,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增強“八種本領”和“五個過硬”的要求,加快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持之以恆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奮發進取、積極作為,努力為平安上海、法治上海,為把上海建設成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作出新的貢獻。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洪俊傑 積極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積極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服務保障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建立完善符合自貿區特點的專業化審判體制機制,全市法院共審結涉自貿區案件9.4萬件。服務保障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導作用,審結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4.42萬件,同比上升301.8%。服務保障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建設。依法妥善審理商業貿易、股權轉讓、航運糾紛等相關案件18.57萬件,維護良好經濟秩序。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審結涉“一帶一路”建設相關案件1243件。市一中院、海事法院審理的兩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涉‘一帶一路’建設十大典型案例”。

積極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制定實施方案,運用司法手段服務保障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浦東、黃浦、松江法院審理的三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十大典型案例”。加強破產審判工作,完善“僵屍企業”破產重整機制,妥善審理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389件,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產能過剩。依法維護市場交易公平,發揮司法裁判對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維護和引導作用,審結各類合同案件143.11萬件,促進市場要素順暢流通。世界銀行《2018年全球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上海合同執行司法程式品質指數得分居全球前列。

積極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推進金融審判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完善金融審判體系,依法懲治金融犯罪,積極化解金融糾紛,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五年來,共審結一審金融案件47.8萬件,同比上升358.3%。依法審結光大證券“烏龍指”系列案,確立了我國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的侵權損害賠償規則。依法審結全國首例高頻交易操縱期貨市場案,維護期貨市場交易規則和秩序。加大對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犯罪懲治力度,審理了“大大寶”“中晉”等案件705件,為35.7萬名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86.78億元。建立完善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形成基本覆蓋金融全行業的系統性糾紛多元化解體系。逐年發佈年度金融審判白皮書、典型案例,提示防範金融風險,發揮司法裁判的規則引領作用。

積極推進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設。服務保障超大城市治理,依法穩妥審理涉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類住宅”整治等相關案件3122件。依法化解涉訴信訪矛盾,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申訴信訪機制,推動將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信訪案件總量同比下降41.4%。加強法治宣傳,發揮司法斷案的懲惡揚善功能,強化判後答疑、以案釋法,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

三、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當好排頭兵、先行者

上海高院是全國第一個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單位,擔負著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破冰探路的重任。我們以中央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試點五項任務為重點,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和上海實際,先後推出了146項改革,其中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或授權在上海法院先行先試的改革23項(不包括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經過不懈努力,較好地完成了改革任務,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創造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較好地完成了中央確定的司法改革試點任務。以司法責任制為基石,審判權力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制定了《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規定,建立了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制約有效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得到落實,直接由獨任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占99.9%。院、庭長辦案成為常態,自2014年7月改革啟動以來,院、庭長辦案61.78萬件。建立健全審判監督和審判管理機制,做到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以員額制為重點,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基本完成。我們敢於動自己的“乳酪”,在全國率先開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2014年以來先後開展了三批法官入額遴選,共計2855名法官入額。2017年9月在全國第一個啟動從法官助理中遴選法官,157名法官助理經嚴格遴選成為法官。目前全市入額法官占法院人員編制的比例為31.05%。建立了法官日常工作考核和員額退出機制,已有3名法官經考核不合格被退出員額。改革後,司法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入額法官均在一線辦案,一線審判力量明顯增強,主要辦案部門法官實有人數比改革前增加了11.7%,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的配置比例從改革前的1:0.75變為改革後的1:1.7。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制度。在全國率先建立並落實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工資制度;設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建立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障機制。

全面推進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我們將“綱要”確定的改革任務結合上海實際,細化分解為141項具體任務,抓好改革任務的點面結合、壓茬推進、系統集成、落地生根。如,率先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嚴格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和法律原則,在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等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積極推進非法證據排除、證人和鑒定人出庭作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6項改革任務,充分發揮審判特別是庭審的實質性作用。2015年12月改革啟動以來,刑事案件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484人次;啟動證據收集合法性調查程式32件,排除非法證據8件;對22名被告人宣告無罪(其中公訴案件7人);實現了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刑事辯護全覆蓋。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保障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2014年12月,在全國率先成立跨行政區劃法院上海市三中院,集中管轄以市級人民政府為被告、以市級行政機關為上訴人、被上訴人的行政案件及特定刑事、民事案件。2016年7月,將靜安、虹口、普陀、長寧四區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集中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初步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新格局。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2014年12月,率先成立了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構建了資源優化、運行科學、高效權威的智慧財產權審判專業化機制,在確立智慧財產權裁判規則、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審結全國首例電子競技遊戲賽事網路直播糾紛案件,為行業發展提供指引;審結的晨光公司訴得力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等6件案件入選“中國法院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率先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推動“立案難”問題的解決。2013年年底,在全國率先開展“立案難”專項治理,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上海法院當場立案率為99.55%,居全國法院前列。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審判效率大大提升。全市法院一審民事案件簡易程式適用率為87.04%,40.87萬件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式。二中院、浦東法院、長寧法院被確定為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全國示範法院”。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促進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畫”,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管道。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一審案件29.57萬件,陪審率為96.31%。

積極推進制度創新。我們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個根本,在改革實踐的基礎上,先後研究制定了與司法體制改革相配套的制度規定80余項,為全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制度遵循,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鑒。

四、強化執行工作,全力破解執行難

執行難是長期困擾人民法院的難題。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將上海確定為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重點推進地區之一,市人大常委會將執行工作列為對上海法院工作專項監督。我們認真貫徹市委、市人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解執行難的部署要求,確立了“一年大見成效、兩年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努力將上海打造成執行環境最好、執行效率最高的地區之一,使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基本執行完畢”的工作目標,在全國率先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經過兩年的艱苦努力,全市法院實際執行率從57.4%上升至70.7%,剔除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後實際執行率達98.7%,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率80.9%,執行質效居全國法院前列。

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完善執行權運行機制。建立了符合司法規律的執行權和審判權分離體制。通過執行機構與裁決機構分設、建立執行警務保障體制和執行指揮體系等措施,破除執行體制機制障礙,執行權力運行更加規範、透明、高效。建立了符合執行規律的執行工作機制。一方面建立完善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退出機制,嚴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認定關”;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恢復執行機制,一旦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立即恢復執行。2017年,全市法院恢復執行案件8587件,占已認定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22.6%。建立完善網路司法拍賣機制,堅持“網拍優先、執拍分離”的原則,對符合網拍條件的案件實現100%全覆蓋,促進財產處置變現公開、透明、公正、高效、安全。

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專項治理取得顯著成效。五年來,全市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61.97萬件,執結61.17萬件,同比上升22.1%和20%。依法執結“中威”案,保護我國公民合法權益,維護了我國司法主權和司法權威。2016年以來,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規避執行的行為,共追究刑事責任36人,司法拘留1965人,限制出境4141人次,公佈失信被執行人資訊9.96萬例;共有5萬餘件案件被執行人懾於壓力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進執行工作規範化。完善執行工作制度。制定、修訂了《執行辦案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20余項有關執行工作的制度規定,把執行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建立完善立審執銜接機制。強化立、審、執各環節的財產查控、訴前保全、訴訟保全的責任和各部門之間的銜接協調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行難案件的形成,促進執行案件的順利執結。完善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制定並提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上海市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法院與46家單位簽署聯合懲戒《備忘錄》;市、區兩級均建立了“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執行難問題的解決。

轉變執行工作作風,破除執行難內部藩籬。堅持眼睛向內,在法院內部持續開展“執行工作‘五查’專項治理”,促進執行幹警司法作風不斷轉變。建立了執行大資料管理系統,加大對財產查控等49項執行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運用科技手段建立了執行案款管理“E號通”,實行“一案一人一帳號”管理機制,有效堵塞案款管理漏洞,提高案款管理規範化水準。通過上述措施,有效防止“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的現象。

五、堅持司法為民、推進司法公開,回應群眾司法需求

我們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的要求,堅持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堅持“把困難留給自己,把方便留給群眾”和“讓資料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工作理念,積極推進“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訴訟服務體系和司法公開體系,努力破解人民群眾的訴訟難題。

完善訴訟服務體系,方便群眾訴訟。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群眾提供便捷的訴訟服務。建立了具有登記立案、導訴分流、法律援助等20多個服務視窗和網上立案、網上拍賣、網上調解等30多項功能的數位化、智慧化訴訟服務中心,實現了由訴訟服務中心提供庭審以外的全部訴訟和非訴訟服務。建立“12368訴訟服務平臺”,解決群眾訴訟難題。建立“律師服務平臺”,保障律師權益、方便律師執業。2014年12月建立了全國第一個“律師服務平臺”。該平臺具有網上立案、網上辦理、網上申請再審以及庭審排期智慧避讓、關聯案件智慧推送等26項功能,律師足不出戶即可完成網上立案。平臺上線以來,訪問量348.4萬人次,日均訪問3100多人次,網上立案14.8萬件,上海從事訴訟業務的1483家律師事務所已全部使用該平臺,深受律師歡迎。2017年8月,上海法院律師服務平臺進一步向全國律師開放,目前全國已有18萬律師使用該平臺。該平臺榮獲全國“政府網站網上辦事類精品欄目”獎。

深化“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我們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原則,以“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為載體,建立了以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資訊公開為重點的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二大司法公開智慧服務平臺。五年來,共向當事人推送案件節點資訊381萬餘條;網路庭審直播案件4651件,網上流覽量1.83億人次;召開新聞發佈會141場;依法可以公開的生效判決書全部網上公開,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上海連續三年蟬聯中國司法文明指數第一。

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積極構建司法便民網路。五年來,人民法庭共審結案件40.35萬件,其中調解糾紛10.08萬件,較好地發揮了人民法庭便於群眾訴訟、便於審理案件、便於化解矛盾的功能,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六、加強資訊化建設,促進法院工作現代化

堅持“科技強院”方針,實施“大資料戰略”和“互聯網+”“人工智慧+”行動,推進“資料法院、智慧法院”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推動現代科技與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促進司法品質和效率提升。堅持頂層設計、統一規劃、整體推進,五年來先後制定並實施《資訊化建設三年發展規劃(2014-2016)》《“資料法院”建設發展規劃(2017-2019)》,建成了“上海法院大資料資訊系統”,形成了網路順暢安全、應用全面覆蓋、資料即時生成、資訊高度聚合、資源分享互通、管理三級聯動的大資料應用格局,實現了執法辦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視、全程監督、全程公開和法官辦案智慧化、法院管理視覺化、司法公開常態化、司法為民便捷化、司法決策科學化、司法監督系統化的目標。加強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的應用,建立智慧審判支援、大資料語音辨識、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等應用系統,為法官配備了智慧助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上海法院各項工作已與資訊化融為一體,上海法院資訊化建設進入了大資料時代。

成功研發智慧輔助辦案系統,防範冤假錯案、促進司法公正。2017年2月,上海高院承擔了中央政法委交辦的“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軟體”開發任務。我們在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領導下,在公安、檢察、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市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了“上海刑事案件智慧輔助辦案系統”一期工程研發任務,把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嵌入刑事案件辦案系統中,輔助辦案人員對證據審查、檢驗,發揮提示、把關、監督作用,減少司法任意性,防範冤假錯案,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2017年5月3日,該系統上線試運行。7月10日,在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作了演示,得到了充分認可和廣泛好評。我們在繼續進行二期工程研發的同時,拓展研發了“上海民商事、行政案件智慧輔助辦案系統”並已上線試運行,輔助法官辦案,發揮系統在採信證據、認定事實、提升辦案質效上的作用,促進法律適用統一,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

七、堅持從嚴治院,建設高素質法院隊伍

隊伍建設是根本,是保障,是永恆的主題。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五個過硬”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狠抓隊伍建設不放鬆,努力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隊伍。隊伍中湧現出以鄒碧華同志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典型。2015年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批示,稱讚鄒碧華同志為“新時期公正為民的好法官、敢於擔當的好幹部”,號召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政法幹部向鄒碧華同志學習。五年來,全市法院共有106個集體、186人次獲全國級、全國法院級的表彰獎勵。5家法院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全國模範法院”“全國優秀法院”,8人榮獲“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最美基層法官”等榮譽稱號。

注重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切實加強黨建工作,全體幹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進“文化法院”“健康法院”建設,提煉上海法院精神,充分發揮先進文化引領作用,教育引導幹警堅定理想信念,築牢思想根基。

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司法責任制的落實,對法官要求更高。我們將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加強法院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好幹部”的標準,配齊配強各級班子;按照“三化”的要求,完善高素質審判人才的發現、培養和使用機制,推進審判業務專家隊伍、科技專業人才隊伍、青年幹部隊伍建設,目前有6名全國審判業務專家,21名市審判業務專家、230名審判業務骨幹;開展各層級審判業務研討活動,加強審判專業理論和實務研究;強化分級分類培訓,組織培訓班479期,全市法院幹警參訓3.28萬人次,隊伍的整體素質有較大提升。

持之以恆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大力加強司法廉潔教育,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定》等各項紀律制度,認真吸取隊伍中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訓,以案為鏡、以案為鑒,教育約束幹警不越雷池、不踩紅線。堅持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建立上海法院審判執行監督預警分析系統,完善審務督察、案件廉政回訪等工作制度。對全市所有基層法院開展司法巡查,通過巡查發現問題、嚴肅整改、推動工作。堅持嚴字當頭,五年來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22件31人。

八、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改進法院工作

依法自覺接受監督,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

主動接受人大監督。五年來,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法院《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實施、司法體制改革、破解執行難等工作情況,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專項調研、集中視察等活動113場,認真聽取意見建議。全市法院向各級人大常委會專題彙報190次。市人大代表提出的94件代表建議已全部辦結。來自廣東、山西等五省(區)28位全國人大代表來滬視察,充分肯定、高度評價上海法院工作。

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主動向市政協通報法院工作,邀請政協委員旁聽庭審、視察法院工作,通過走訪、座談等方式聽取意見和建議。市政協委員提出的76件提案已全部辦結。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五年來,依法審結檢察機關提起的再審抗訴案件416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222件,維持120件,以調解、撤訴等方式結案74件。認真辦理檢察建議,及時糾正問題。

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拓展接受監督的管道,開展有主題的公眾開放日活動,專題聽取特邀監督員、諮詢員和市律協等意見建議。自覺接受輿論監督,主動通報法院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加強聯絡溝通工作。開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督員、諮詢員“走進法院”活動,共視察調研司法體制改革、立案登記制實施、現場參與見證執行等1.1萬人次。及時發送《上海法院工作通訊》《上海法院播報》,方 便瞭解和監督法院工作。

回顧過去五年來全市法院工作的發展,我們深刻體會到:法院工作必須始終堅持党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必須始終堅持公正司法,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必須始終堅持服務大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努力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通過改革破解體制性機制性難題;必須始終堅持科技引領,向科技要品質、要效率;必須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廉潔司法,建設過硬隊伍;必須始終堅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來,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市委的堅強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市政府、市政協以及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給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監督和支持,有力推動了法院工作的進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人民法院工作發展不平衡、保障群眾權益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一是一些幹警司法理念、司法作風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和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人民群眾反映的一些難點問題還沒有解決好。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水準還存在不足,特別是隨著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的快速發展,審理新類型案件的能力水準需要進一步提高。三是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在抓改革任務落實、改革效果協同上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督促落實。特別是在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中,需要進一步處理好審判權獨立運行與審判管理權、監督權的關係,在強化辦案主體責任的同時著力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四是隊伍中違紀違法的問題仍有發生,從嚴治院、司法廉政、司法監督需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五是案件數量持續上升,受理案件數每年持續大幅增長,近五年上海法官年人均辦案數始終處於全國前列,法官辦案任務繁重、壓力大。對於以上這些問題,我們將認真對待,採取有力措施予以解決。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十一屆市委三次全會、第二十一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和本屆市人大一次會議的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總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強化對標意識,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全力加強審判執行工作,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努力為上海當好新時代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努力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積極開展大調研,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準,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好深化自貿試驗區建設、“五個中心”建設,積極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更高水準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設,使法治成為上海制度競爭力的重要標準。

二、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守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公正高效辦理好每一起案件,充分發揮司法懲治犯罪、定分止爭等作用,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創新司法為民措施,深化“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群眾。

四、全面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堅定不移地將改革推向前進。認真落實《關於上海市開展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框架意見》及其實施意見,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取得實效,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五、加快推進“資料法院、智慧法院”建設,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深化智慧化建設,進一步實施“大資料”戰略和“互聯網+”“人工智慧+”行動,推進現代科技在審判工作中的深度應用,更好地服務法院各項工作,提升審判質效,促進司法公正。

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打造過硬法院隊伍。始終把党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党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地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強“四個意識”,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增強“八種本領”和“五個過硬”的要求,加快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持之以恆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奮發進取、積極作為,努力為平安上海、法治上海,為把上海建設成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作出新的貢獻。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洪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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