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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今起實施

為規範活禽市場交易秩序, 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 《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辦法》, 我市活禽交易將實行定點交易、嚴格檢疫、隔離經營、定期防疫, 並逐步推行活禽定點宰殺、冷鏈配送、冷鮮上市, 直至活禽交易退出主城區。

雞、鴨、鵝肉是人們生活中常見的食材, 現場宰殺活禽因為肉質新鮮而備受國人喜愛。 但在城市, 由於人口密度較大, 活禽進城不僅容易傳染禽流感等疾病, 危及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 還會帶來一定的環境衛生問題。

《辦法》規定,

活禽交易由市工商部門會同農業、食藥監、衛生計生、城管等部門在各自職權範圍內進行監管, 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理機構, 下同)對轄區內活禽交易管理承擔屬地管理責任。 活禽交易實行定點交易制度、追溯制度、憑證入場制度和定期防疫制度。 進入市場交易的活禽, 必須帶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每月10日休市進行衛生防疫。

按照《辦法》要求, 活禽交易市場舉辦者應建立衛生、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 建立活禽經營管理檔案, 指定專人每日對活禽交易情況進行巡查, 組織對活禽交易市場進行一日一清洗、一週一消毒,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疫情監測, 設置活禽安全資訊公示欄, 接受社會監督。

據介紹, 活禽交易市場舉辦者、活禽經營者違反《辦法》規定的,

將由工商、城管、農業等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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