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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地方易產生“村霸” 富人治村值得警惕

這些地方易產生“村霸” 富人治村值得警惕

中央要在全國範圍內掃黑除惡, 這個新聞是大家都知道的了, 島上也寫過分析。 前幾日, 中紀委點名曝光各地"村霸"典型的新聞, 島友們的討論也非常熱烈。

如島叔此前在文章中所言, 掃黑除惡、尤其是在基層掃黑除惡, 實際上是在給探索新時代基層治理破題。 面對治理的現實困境和難題, 需要拿出兼具頂層設計性與操作性的系統措施。

要解決問題, 首先要分析問題。 要解決基層的黑惡勢力, 要打擊"村霸", 就要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和根源。

為此, 島叔今天與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員、長期研究農村問題的林輝煌博士進行了一番長談。

林博士曾經先後在祖國東中西部的十數個省份、五十多個村莊進行長期調查研究, 累計調研時長超過800天。 他的講述裡不僅對"村霸"有直觀的觀感描述, 也有對其生存土壤的分析和思考。

以下是林博士的講述實錄, 俠客島進行了文字編輯。

現象

"村霸"現象在中國有多大範圍的存在呢?

就我個人的調研經歷來看, 有"村霸"的村莊中, 貧窮的、中等的、富裕都有, 但大多數還是利益比較集中的地區, 如村莊內部富含自然資源(礦產、森林等), 或者是靠近城市的城郊村, 存在比較大的征地拆遷利益。 換言之, "村霸"現象的出現, 往往有其經濟基礎、利益基礎。

全國有多少村莊存在"村霸"我沒有完全的發言權, 但就我個人調研過的地方看, 這個比例不到十分之一;但是必須要考慮到, 我去過的村莊裡有不少是貧困落後、人口外流嚴重的, 而"村霸"大多數是要搶奪利益的。

這些"村霸"有不同特徵。 華南一些宗族結構保留相對完整、家族觀念比較強的地區, "村霸"多少會和強勢的宗族有關;北方一些地區, 靠兄弟多少、家庭勢力;中部靠近長江流域的地區, 由於村莊比較原子化, 也存在一些主要依靠個人"氣勢"的村霸, 比如身材魁梧、犯過罪、坐過牢, 有這麼一些共同特點。

當然, "村霸"不一定都是惡霸、地痞流氓, "霸淩"、"權力壓迫"也是另一種形式的"霸", 我們後面會說到。

我們知道,

中央此次掃黑除惡, 很強調一點是要深挖、清除其背後的"保護傘"。 "村霸"背後當然也有。

比如, 一些"村霸"本身就是權力擁有者, 比如當地的村支書或者村主任, 他們在非法侵佔公共利益的同時, 還向更高一級的官員輸送利益尋求保護, 那些貪圖"利益"的官員自然也就樂意充當"保護傘"一角。

也有"村霸"和權力擁有者有一定利益關係。 比如有親戚、血緣關係, 又或者權力者需要通過這些勢力達到一定目的--比如基層選舉時, 參加選舉的候選人要依靠"村霸"來確保自己當選, 又如需要這些人幫忙完成征地拆遷工作等, 事實上和權力擁有者形成某種"共謀關係"。

當然, 也有的"村霸"就是地痞流氓, 或許沒有什麼大的"保護傘", 但誰也不怕。

這些"刺頭", 基層的管理者可能也不願意理睬, 放任不管, 不去招惹;但這種不管不治, 則成了另一種"保護傘"。

上一次我看了俠客島的推文, 島友很多在留言中質疑這些"村霸"為什麼最後收到的刑事制裁算不上很重。 這跟基層法律意識淡薄、尤其是物證技術不發達、取證難有關係, 在制裁這些人時, 往往需要大量的口供和認證;但基層的村莊, 大家生活都在一起, 村民有顧忌、不敢或不願指認, 擔心日後遭受打擊報復, 導致證據不足從輕發落的事情也不鮮見。

"村霸"是如何產生的?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

原因

事實上, 以"村霸"為代表的基層治理困境有深刻的結構性原因。

回顧歷史我們可以發現, 改革開放、分田到戶之後, 八九十年代的村莊治理工作,

主要有兩件"大事":收農業稅、計劃生育。 這兩件事都不容易。 尤其是計劃生育, 在南方一些宗族勢力強大的地區很難開展, 經常遭到反抗, 有時候村莊、鄉鎮裡面為了就會默許甚至借助村裡面比較強勢的人, 以完成任務。

我們知道, 03年之後農業稅取消, 計生工作到現在也慢慢軟化、開放, 其實村幹部的分內之事就少了很多。 但之後的另一個趨勢是征地拆遷興起, 很多城郊村利益變得很大。 這件事當然也不好做;同樣的邏輯, 管理者不容易搞定的事情, 一些灰色甚至黑色的勢力就崛起了。 比如拆遷公司, 就混進了很多這樣的勢力。 坦白講, 這股風氣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根除。

但我們很容易看到, 這種表面"秩序"的維持, 其背後並不意味著良性秩序的出現,反而侵蝕了基層的合法秩序和執政基礎,因此中央必須痛下殺手。

那麼,為什麼面臨治理問題,合法的力量反而無法觸及呢?

這就涉及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基層法治力量、尤其是警力佈局的嚴重不足。我們知道傳統的中國鄉村依靠一些鄉土規範為恥,但隨著基層原子化,鄉土結構能起的作用式微,即使村子裡有混混、惡霸出現,曾經有威望、管事兒的老人也不管、也管不了了。與此同時,合法的暴力體系(如員警),也沒有足夠的力量介入、難以及時有效地滲入農村進行管控。

我的博士論文是研究派出所的,我在基層派出所有過長期的蹲住經歷,知道他們是嚴重缺乏人手、完全忙不過來的。很多地方一個鄉鎮只有一個派出所,但人口可能有五六萬甚至十萬之多,派出所的正式編制甚至都不到5個人。鄉村結構又不像城市緊湊,人口分佈非常廣,有時候一個山頭就住幾戶人家,日常出警怎麼覆蓋得到?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們人均的正規警力相當少。因此,法律的力量、合法的暴力不足,也是黑惡勢力趁機興起的一個現實原因。

但說到底,無論是治理能力的弱化、還是基層法治力量的缺乏,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都是社會結構的變遷。社會結構在趨於鬆散、原子化、趨利化的同時,地方自我規範的能力並沒有跟上。在傳統良性約束力量缺乏的條件下,向"權錢"看齊就成了通行規則,一旦有利益出現,就很容易出現搶奪。這也就是為何會出現前述的"村霸"、以及"村霸"如何尋找保護傘的邏輯。

問題

所以,"村霸"不一定是每一個村莊都存在的具體現象,但以小見大,其背後折射出的問題卻是耐人尋味的:基層治理到底為何面臨困境、為何失效?為何基層政權建設不夠完善?

從學理上看,基層政權建設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基本基本社區(農村或城市)實現自我管理,也就是真正實現基層民主;二是需要一個高效、廉潔、有力的官僚行政體系。前者可以保證民眾參與和監督公共事務的執行,然後與後者相結合,才能構成比較成熟的、既有體現在地聲音和利益訴求、又可以上下貫通的成熟基層政權體系。

拿這個標準來看,現存的基層民主顯然是不令人滿意的。我們看到許多地方的基層選舉在走過場,要麼是大家漠不關心,要麼是資源被強勢勢力甚至黑惡勢力壟斷,選誰不選誰,人民做不了主。

還有一些村,少數鄉村新富走上政治前臺,憑藉較強的致富能力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甚至還以承諾和捐贈的形式贏得多數選民的支持而當選,形成令人警惕的"富人治村"現象,"基層民主"變成了"基層選主"--普通村民只需要選一個主人,而無法進入基層治理,形成基層村莊的權力結構固化。

某種意義上,"富人治村"跟"惡人治村"的邏輯是相似的。富人可以用金錢手段來代替一些強制手段,甚至可能富人以前是惡人,但現在不需要暴力手段了,可以用金錢收買了。這種現象之所以值得警惕,是因為其表現出一種基層局部失控狀態。我們的基層黨組織不能只吸引能賺錢的人、強勢的人讓他們在經濟上"帶後富",因為實際上根本帶不起來,基層黨員的政治性反而被過度的經濟性稀釋掉了。

因此,今天我們面臨的基層治理難題,其實是非常深刻的一道考題:如何在平衡中央與地方(涉及到財權、事權等)的前提下,一方面讓自上而下的資源(扶貧、農業、社會服務等)、權力意志滲透下來,另一方面又真正解決地方的痛點和需求?

如果這道問題沒有有效的解答方案,自上而下的資源、權力意志難以有效滲透到村莊一層,這時候基層就會留下權力的真空,"強勢群體"、非法、灰色的力量可能就會產生,用以解決基層內生的不確定乃至不穩定因素,維持某種表面秩序。

事實上,這種權力和治理的真空,不僅僅會造成惡霸的問題,群眾身邊的"微腐敗"、資源使用的無效性和浪費等也都與此緊密相關。因此,"村霸"雖小,映照出的卻是國家治理體系與基層民主銜接失衡的大問題。

啟示

說了這麼多,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權力真空?村級組織、機構發揮的作用呢?

是的,前面所言的失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基層黨組織渙散。

傳統鄉村結構變遷是一個歷史性的必然過程。這是發展的"病","病"就會"痛"。但在這個過程中,權力出現真空,是因為沒有力量來真正替代原有傳統組織、鄉規民約的作用。事實上,直到今天,如果你去跟一些上年紀的村民聊天,他們會說,以前黨員在村裡發揮相當大的作用,但80年代以來,不少基層尤其是村級黨組織,都已經如中央所言,"軟"、"散"、"亂",失去了生命力。

在此背景下,基層黨員的自我認同感弱化,相應地,群眾對基層黨員的認同也弱化了。以前是"有困難找黨員",現在反而不信任他們了。這就提醒我們,必須反思基層黨建工作開展的實效性問題。在我過去的調研中發現,一些基層黨建工作花了錢、做了宣傳,但其實是在"空轉";看上去玩得很紅火,進村下鄉,好像跟群眾在一起,但只是形式上"在場"。

事實上,如果真正要治理地方基層的這種村霸、黑惡勢力,黨最值得信賴、也最應該仰賴的,首先就是基層的黨組織。黨組織運轉得好,其優勢自不必說,基層黨員可以參加選舉成為村幹部,從最草根、最基層的視角去收集民意、瞭解民情;利用各級黨組織的分隔號線,上級、中央可以收到傳導上來的民意,從而利用這個組織體系瞭解地方、社區,基層民主才能和行政體系形成良性銜接。

因此,如何把我們這麼多年積累下來的黨組織的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在基層真正盤活起來,是真正關鍵的一道問題。

基層治理要真正運轉起來,不是僅僅投投票、走個形式就完了。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治理效果。鄉村怎麼留得住人?如何讓更多的人參與進公共事務的管理?

舉一個小例子。西部的一個省份,有一個專案是給每個村莊10萬元搞一些村莊建設,但前提是村莊要成立理事會,必須多次討論、開會、集體決定,理事會成員同時去銀行,才能取用這筆錢。我看到他們開會的現場,有討論,有吵架,但這是件好事,意味著村莊被盤活了,民主真正轉起來了。通過鄉村振興的計畫,如果真正能盤活村莊內部的青壯年力量,把他們發展成黨員,由他們主導並且參與到鄉村治理當中,與黨組織建立緊密的互動關係,目前基層治理與上層意志脫線的問題才有了解決的可能。

說一千道一萬,只有依靠制度化的設計、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比如在基層建立良好的黨建、財政和教育醫療等體系),才能夠把基層村莊變成是有公共利益的、吸引人的場所和空間。這樣下來,自然會有人投入治理的熱情,形成良好風氣,從而內生出基層自治的可能,形成有能力的行政官僚體系,遏制住黑惡勢力的生長空間。

其背後並不意味著良性秩序的出現,反而侵蝕了基層的合法秩序和執政基礎,因此中央必須痛下殺手。

那麼,為什麼面臨治理問題,合法的力量反而無法觸及呢?

這就涉及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基層法治力量、尤其是警力佈局的嚴重不足。我們知道傳統的中國鄉村依靠一些鄉土規範為恥,但隨著基層原子化,鄉土結構能起的作用式微,即使村子裡有混混、惡霸出現,曾經有威望、管事兒的老人也不管、也管不了了。與此同時,合法的暴力體系(如員警),也沒有足夠的力量介入、難以及時有效地滲入農村進行管控。

我的博士論文是研究派出所的,我在基層派出所有過長期的蹲住經歷,知道他們是嚴重缺乏人手、完全忙不過來的。很多地方一個鄉鎮只有一個派出所,但人口可能有五六萬甚至十萬之多,派出所的正式編制甚至都不到5個人。鄉村結構又不像城市緊湊,人口分佈非常廣,有時候一個山頭就住幾戶人家,日常出警怎麼覆蓋得到?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們人均的正規警力相當少。因此,法律的力量、合法的暴力不足,也是黑惡勢力趁機興起的一個現實原因。

但說到底,無論是治理能力的弱化、還是基層法治力量的缺乏,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都是社會結構的變遷。社會結構在趨於鬆散、原子化、趨利化的同時,地方自我規範的能力並沒有跟上。在傳統良性約束力量缺乏的條件下,向"權錢"看齊就成了通行規則,一旦有利益出現,就很容易出現搶奪。這也就是為何會出現前述的"村霸"、以及"村霸"如何尋找保護傘的邏輯。

問題

所以,"村霸"不一定是每一個村莊都存在的具體現象,但以小見大,其背後折射出的問題卻是耐人尋味的:基層治理到底為何面臨困境、為何失效?為何基層政權建設不夠完善?

從學理上看,基層政權建設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基本基本社區(農村或城市)實現自我管理,也就是真正實現基層民主;二是需要一個高效、廉潔、有力的官僚行政體系。前者可以保證民眾參與和監督公共事務的執行,然後與後者相結合,才能構成比較成熟的、既有體現在地聲音和利益訴求、又可以上下貫通的成熟基層政權體系。

拿這個標準來看,現存的基層民主顯然是不令人滿意的。我們看到許多地方的基層選舉在走過場,要麼是大家漠不關心,要麼是資源被強勢勢力甚至黑惡勢力壟斷,選誰不選誰,人民做不了主。

還有一些村,少數鄉村新富走上政治前臺,憑藉較強的致富能力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甚至還以承諾和捐贈的形式贏得多數選民的支持而當選,形成令人警惕的"富人治村"現象,"基層民主"變成了"基層選主"--普通村民只需要選一個主人,而無法進入基層治理,形成基層村莊的權力結構固化。

某種意義上,"富人治村"跟"惡人治村"的邏輯是相似的。富人可以用金錢手段來代替一些強制手段,甚至可能富人以前是惡人,但現在不需要暴力手段了,可以用金錢收買了。這種現象之所以值得警惕,是因為其表現出一種基層局部失控狀態。我們的基層黨組織不能只吸引能賺錢的人、強勢的人讓他們在經濟上"帶後富",因為實際上根本帶不起來,基層黨員的政治性反而被過度的經濟性稀釋掉了。

因此,今天我們面臨的基層治理難題,其實是非常深刻的一道考題:如何在平衡中央與地方(涉及到財權、事權等)的前提下,一方面讓自上而下的資源(扶貧、農業、社會服務等)、權力意志滲透下來,另一方面又真正解決地方的痛點和需求?

如果這道問題沒有有效的解答方案,自上而下的資源、權力意志難以有效滲透到村莊一層,這時候基層就會留下權力的真空,"強勢群體"、非法、灰色的力量可能就會產生,用以解決基層內生的不確定乃至不穩定因素,維持某種表面秩序。

事實上,這種權力和治理的真空,不僅僅會造成惡霸的問題,群眾身邊的"微腐敗"、資源使用的無效性和浪費等也都與此緊密相關。因此,"村霸"雖小,映照出的卻是國家治理體系與基層民主銜接失衡的大問題。

啟示

說了這麼多,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權力真空?村級組織、機構發揮的作用呢?

是的,前面所言的失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基層黨組織渙散。

傳統鄉村結構變遷是一個歷史性的必然過程。這是發展的"病","病"就會"痛"。但在這個過程中,權力出現真空,是因為沒有力量來真正替代原有傳統組織、鄉規民約的作用。事實上,直到今天,如果你去跟一些上年紀的村民聊天,他們會說,以前黨員在村裡發揮相當大的作用,但80年代以來,不少基層尤其是村級黨組織,都已經如中央所言,"軟"、"散"、"亂",失去了生命力。

在此背景下,基層黨員的自我認同感弱化,相應地,群眾對基層黨員的認同也弱化了。以前是"有困難找黨員",現在反而不信任他們了。這就提醒我們,必須反思基層黨建工作開展的實效性問題。在我過去的調研中發現,一些基層黨建工作花了錢、做了宣傳,但其實是在"空轉";看上去玩得很紅火,進村下鄉,好像跟群眾在一起,但只是形式上"在場"。

事實上,如果真正要治理地方基層的這種村霸、黑惡勢力,黨最值得信賴、也最應該仰賴的,首先就是基層的黨組織。黨組織運轉得好,其優勢自不必說,基層黨員可以參加選舉成為村幹部,從最草根、最基層的視角去收集民意、瞭解民情;利用各級黨組織的分隔號線,上級、中央可以收到傳導上來的民意,從而利用這個組織體系瞭解地方、社區,基層民主才能和行政體系形成良性銜接。

因此,如何把我們這麼多年積累下來的黨組織的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在基層真正盤活起來,是真正關鍵的一道問題。

基層治理要真正運轉起來,不是僅僅投投票、走個形式就完了。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治理效果。鄉村怎麼留得住人?如何讓更多的人參與進公共事務的管理?

舉一個小例子。西部的一個省份,有一個專案是給每個村莊10萬元搞一些村莊建設,但前提是村莊要成立理事會,必須多次討論、開會、集體決定,理事會成員同時去銀行,才能取用這筆錢。我看到他們開會的現場,有討論,有吵架,但這是件好事,意味著村莊被盤活了,民主真正轉起來了。通過鄉村振興的計畫,如果真正能盤活村莊內部的青壯年力量,把他們發展成黨員,由他們主導並且參與到鄉村治理當中,與黨組織建立緊密的互動關係,目前基層治理與上層意志脫線的問題才有了解決的可能。

說一千道一萬,只有依靠制度化的設計、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比如在基層建立良好的黨建、財政和教育醫療等體系),才能夠把基層村莊變成是有公共利益的、吸引人的場所和空間。這樣下來,自然會有人投入治理的熱情,形成良好風氣,從而內生出基層自治的可能,形成有能力的行政官僚體系,遏制住黑惡勢力的生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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