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很同意樊勝美的人生觀。 如果她沒有家裡那堆破事, 她一個人, 也可以生活得小資。 不用靠男人, 她也可以勉強過上她喜歡的生活,
但是她要在上海她要立足要成家, 要養孩子, 起碼得嫁一個有房的人。 她很美有品味有份像樣的工作, 她有資本遇到一個更好的。 她知道哪些是她不想要的哪些是她想要的。
現在的很多姑娘, 包括我, 道理都懂, 但是就是學不會, 遇到一個不適合自己的, 就是捨不得放手。 樊勝美有自己的原則, 我覺得很對, 知道不能嫁窮人, 我覺得這個是很現實的一個事情, 並沒有貶義。
後來她遇見王同學, 她知道王同學不是她想要的, 雖然她很喜歡王同學, 但是她能做出了斷。 我覺得這點很強。
到後來, 她被王感動, 覺得王待她真的是很好, 她願意不要物質上的滿足, 和王一起拼搏, 一起讓生活變得更好。
我覺得愛情或者是婚姻, 女人考慮的, 無非就是物質上的, 和精神上的, 兩個大類。
男人都覺得女人物質現實, 但是, 當你連精神層面的愛, 安全感, 幸福指數, 你都不能給予她, 她當然會開始考慮物質是不是她要的。
如果和你在一起精神上得到了滿足, 那行, 再苦再累, 我也願意和你一起熬。
如果你對我越來越懈怠, 我沒有幸福感, 然後物質上也沒有滿足, 我要你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