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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合陽縣錦江醫院涉嫌套取國家合療基金”一事的調查

近日網上關於合陽縣錦江醫院涉嫌套取國家合療基金一事傳播熱度較高, 對此本報記者進行幾天的走訪, 對反映問題展開專項調查。 經走訪患者本人和提取醫院結算相關資料後, 認為報導中提出的“合陽縣錦江醫院涉嫌套取合療基金”一事不符合事實, 而是屬於“按病種付費”範疇。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 在全省範圍展開城鄉居民醫保支付制度改革中, 合陽縣作為“全市支付制度改革試點縣”, 於2017年3月份開始啟動住院“按病種付費”模式改革試點的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並於10月份開始在全縣全面推行住院“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

按照合陽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合陽縣新農合按病種付費管理辦法(試行)》(合療辦發【2017】14號)文件規定:凡屬於“按病種付費”病種, 住院時患者只需繳納個人負擔部分, 其餘費用由合療辦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而且記者發現同家莊鎮如意村二組村民康成俠因“腹痛”在錦江醫院門診就診, 經門診診斷處置後, 以“急性盆腔炎”之診斷收住, 2017年12月27日入院, 於2018年元月3日結帳出院。 按照“按病種付費”管理制度規定, “急性盆腔炎”屬於按病種付費病種, 限額花費1000元, 患者入院時只需支付200元費用, 其餘800補償費用由合療辦與醫療機構結算, 屬於政策規定的正常補償流程及標準。 但是在就診過程中錦江醫院醫務人員沒有詳細耐心的解釋這種新推行的付費模式及補償政策,

導致患者產生疑慮, 提出“套取合療基金”的質疑。

據瞭解, 按照合療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錦江醫院在執行“按病種付費”管理辦法的過程中, 符合政策及相關規定。 但是存在政策宣傳講解不到位的問題, 目前合陽錦江醫院全院全員進行政策知識培訓, 特別是加大“按病種付費”政策的宣傳力度, 限期整改一周;同時, 也對醫護醫務人員進行醫療服務品質培訓, 提高醫院整體服務水準, 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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