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他人資訊 再發木馬連結
一男子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獲刑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平日總是帶著多部手機, 還不時拿出翻開一番, 這是賓陽縣男子楊某的生活常態。 然而, 這樣的常態在2015年11月被打破, 因通過網路購買他人身份資訊, 楊某被柳州警方抓獲。 日前, 柳州市柳北區法院以侵犯公民法人資訊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5年10月, 楊某與阿旺(另案處理)經預謀後, 決定一同到柳州市租房進行電信詐騙違法活動。 當月21日, 楊某與女友先租下柳北區慶豐路一住處, 等待阿旺與其匯合。
同年11月14日, 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公安人員從其身上查獲了其作案所使用多部手機, 在其住處又查獲了筆記型電腦、網路通信設備等一批。
今年1月, 柳北區檢察院指控楊某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起訴至柳北區法院。 法院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