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卓尚基║過房立帖的客俗(鄉俗禮儀)

客家鄉村有一種傳統的過繼子女給兄弟親戚朋友撫養之俗。 其形似分為真過房和象徵性過房二種。 無論那一種都要立“過房嗣帖”,

履行一種“過房俗儀”, 以示日後繁衍接代, 家昌業盛。

一、真過房。 凡屬膝下尚無子女者, 舊時稱買子買女“過世”。 在征得親朋同意, 經媒人介紹作為中人, 議定幫補生父母一定的“羹粉錢”, 將立過房嗣帖人的子女連嗣帖帶人, 由承接撫養人夫婦, 將過房子(女)接回家中撫養成長, 繼承衣缽, 這叫“真過房”。 直至新中國成立以後, 各地亦有過房現象, 或稱“抱養”, 故有“賣田無耕, 賣子無行”之俗稱:還有"養育恩大於生恩”之說。

二、象徵性過房。 某氏夫妻生下一子或一女, 嬰兒降生不久, 請算命先生排“八字”(出生年月日時), 若說小孩與父母生肖有沖則擇日過房他人, 物色養父母, 寫年生(立嗣帖), 屆時連嬰帶帖送到養父母家。 吃過飯, 然後即帶嬰孩回家,

只是履行象徵性的過房儀式。 而被物色的“養父母”則要送一對碗筷、一套童裝、長壽巾等, 添上“長命草”、柏葉貼上紅紙, 送給乾兒子, 以示過房後消災祛邪, 無病無痛, 健康成長, 長命百歲。

三、立過房帖。 不論第一種還是第二種過房, 都要寫立過房帖, 恐日後無憑無據。 而寫嗣帖則用一張長方形大紅紙, 折疊九下, 大致寫上;立過嗣帖人夫婦姓名, 于某年月日生下一男(女), 因八字生辰沖克父母, 經夫妻商議, 同意將小孩(乳名xxx)過繼給某府親朋某夫婦為子(女), 並由繼父母撫養教育, 婚配成家立業, 為恐口說無憑, 特立帖據, 日後不得反悔。 最後落款:在場人、媒人、代書人姓名(押號), 並寫上年、月、日吉立。

 【作者簡介】卓尚基, 中共黨員。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廣東分會會員, 廣東省民俗學會會員, 廣東群眾文化學會會員, 文化幹部退休, 著有《長樂風情》, 《華城風采》, 主編《華城地方誌》(初稿)。 居華城。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