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企業年金辦法》自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那麼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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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企業年金?
誰可以參加?
參加了又有什麼好處呢?
小編給大家
一一解答
企業年金是什麼?
企業年金, 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 通過集體協商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簡而言之, 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 如果你既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 又參加了企業年金, 那麼退休後就能領取兩份養老金了。
需要說明的是, 企業年金並不是新生事物, 而是一個已經實行了十幾年的老制度。 這次發佈的《企業年金辦法》是對2004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修訂和完善。
誰可以參加?
人社部資料顯示, 截至2016年底, 全國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7.6萬戶, 參加職工2325萬人, 企業年金基金積累額1.1萬億元。
△資料圖
相對於養老保險, 企業年金普及率不高。 有專家表示, 這主要是因為企業年金是自願參加,
這次發佈的新規明確提出, 國家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 人社部表示, 《企業年金辦法》弱化了企業年金的自願性質, 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辦法》不僅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都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參加有啥好處?
對於職工來說, 有利於提高職工退休後收入水準。 如果職工參加企業年金, 和企業共同向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繳費, 通過長期積累和投資運營, 可以實現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的有效增值, 有利於退休後在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 另外增加一塊收入, 提高生活水準。
△資料圖
對於企業來說, 建立企業年金有利於完善職工薪酬體系, 展現企業良好文化、增強人才吸引力、穩定職工隊伍。
企業年金由誰來繳納?
根據《企業年金辦法》,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
△資料圖
以一個人繳費工資6000元為例, 如果其所在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 單位每月繳費8%,
人社部也表示, 企業年金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國家規定的繳費部分, 企業繳費可以在稅前扣除, 個人繳費可以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這筆錢如何管?
根據規定, 企業繳費應當按照企業年金方案確定的比例和辦法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職工個人繳費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人社部表示, 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 為每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下設企業繳費子帳戶和個人繳費子帳戶, 分別記錄企業繳費分配給個人的部分及其投資收益,以及本人繳費及其投資收益。企業年金基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投資運營,投資運營收益併入企業年金基金。
此外,企業可以根據職工崗位、責任和貢獻等不同,在分配企業繳費時存在一定的區別,體現企業年金的激勵作用;同時也應兼顧公平、控制差距,企業當期繳費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的最高額不得超過平均額的5倍。
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根據《企業年金辦法》規定,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時,可以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
其中,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領取企業年金是新增內容,這有利於進一步體現企業年金的保障作用,適當改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生活。
如何領取企業年金?
此次修訂完善了待遇的領取方式,一共有四種方式可以選擇。
換了工作怎麼辦?
《企業年金辦法》規定,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新就業單位已經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原企業年金個人帳戶權益應當隨同轉入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
職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或者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原企業年金個人帳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託機構發起的集合計畫設置的保留帳戶暫時管理。
分別記錄企業繳費分配給個人的部分及其投資收益,以及本人繳費及其投資收益。企業年金基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投資運營,投資運營收益併入企業年金基金。此外,企業可以根據職工崗位、責任和貢獻等不同,在分配企業繳費時存在一定的區別,體現企業年金的激勵作用;同時也應兼顧公平、控制差距,企業當期繳費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的最高額不得超過平均額的5倍。
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根據《企業年金辦法》規定,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時,可以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
其中,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領取企業年金是新增內容,這有利於進一步體現企業年金的保障作用,適當改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生活。
如何領取企業年金?
此次修訂完善了待遇的領取方式,一共有四種方式可以選擇。
換了工作怎麼辦?
《企業年金辦法》規定,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新就業單位已經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原企業年金個人帳戶權益應當隨同轉入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
職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或者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原企業年金個人帳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託機構發起的集合計畫設置的保留帳戶暫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