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大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黃海龍當選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黃海龍, 男, 壯族, 1963年9月生, 廣西崇左人, 法學博士。 1981年高考被武漢大學法律系法律學專業錄取, 4年後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8年8月參加工作, 就職于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 後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書記員、檢察員、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 2000年起任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達15年, 2014年轉任最高檢死刑覆核檢察廳副廳長、廳長。
2016年9月, 剛過天命之年的黃海龍揮手告別檢察官隊伍, 回到闊別35年的家鄉廣西, 就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他帶頭辦案, 在全區法院開展“百日清案”專項活動, 成效顯著。
黃海龍公開開庭審理故意殺人上訴案, 新化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伍福全、刑偵大隊原大隊長易俊清、原副大隊長曾維洪因受賄罪被判刑。
——四川成都火車站派出所“警賊勾結案”, 共有13名民警因涉嫌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涉案民警多達42名。
——廣東四會市“龍興社”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黑老大”竟是當地公安民警龍傑鋒, 充當“保護傘”的原四會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國陽、原四會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股長張偉洲被控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受賄罪兩項罪名。
如此種種, 舉不勝舉。
十多年過去了, 隨著打擊力度加大, 黑惡勢力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仍大量存在, 且活動逐漸趨於隱蔽, 游走於犯罪與違法之間, 同時其組織形態、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發生改變。 消除黑惡勢力對人民群眾的威脅和滋擾成為當前的緊迫任務。
近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其中不難發現, “打黑除惡”變成了“掃黑除惡”。 雖然只是一字之變, 但專項鬥爭的內涵發生重大變化, 彰顯出中央對掃惡務盡的堅定決心。
在這一大背景下, 科班出身、專業扎實、歷練豐富的黃海龍,
(望仙坡原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