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方縣紀委對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瀘陽鎮雞公坡村黨支部書記楊代富、村委會主任楊代和優親厚友, 未認真履職, 將不符合條件的物件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 違規將有小產權房的貧困戶納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案。 2014年至2017年4月, 楊代富、楊代和將自己的親屬8戶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 8戶中有6戶擁有小產權房。 在貧困戶評定過程中, 未認真履職, 把關不嚴, 將擁有小產權房的3戶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 2016年5月, 違規將擁有小產權房的2戶作為易地搬遷戶進行集中安置。
2、花橋鎮中興社區支部委員、居委會委員楊賢貴優親厚友案。 2013年5月, 楊賢貴隱瞞其與兒子及孫子的關係, 向花橋鎮原花橋居委會申請城市低保, 2013年8月, 經縣民政局審批, 其子等2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在全縣低保清理整頓過程中, 楊賢貴沒有主動說明關係, 也未向花橋鎮政府備案。 至2017年8月, 楊小龍共違規領取低保補貼20090元。 楊賢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並取消其子城市低保資格, 收繳其違規享受的低保資金。
3、銅灣鎮興隆街社區原支部書記趙金友違規享受城鎮低保、居委會主任王春生低保審核優親厚友案。 趙金友在任銅灣鎮興隆街社區支部書記期間, 于2007年2月向銅灣鎮政府申請城鎮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