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國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燕韓, 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周興旺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5年春節至2016年中秋節期間, 王燕韓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物件贈送的2瓶茅臺酒、6條中華香煙、10張購物卡及3根金條, 價值共計13萬多元。 2016年春節至中秋節期間, 周興旺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物件贈送的5張購物卡、20只大閘蟹及1根金條, 價值共計5萬多元。 2017年12月, 經福安市委批准, 福安市紀委分別給予王燕韓、周興旺開除黨籍處分, 收繳其違紀所得。
【福建省紀委黨風室點評】收受禮品禮金, 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