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叫湯蘭蘭, 或者叫湯玉的女孩激起了線民的圍觀。
據媒體報導, 2008年10月3日, 正在讀初一的14歲女孩湯蘭蘭, 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舉報信稱, 稱她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奸, 時間長達7年。 當月底, 3天內村裡16人被抓。 4年後, 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 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 湯蘭蘭的爺爺在被拘45天后死在看守所。
按照女孩的描述, 她的日常生活環境, 讓人觸目驚心。 很難想像, 如此大規模的集體犯罪行為, 居然能夠持續7年之久,
對於這樣悖逆人倫常情、令人出離憤怒的犯罪行為, 依法施以嚴懲, 自然是大快人心。 不僅女孩需要公平正義的撫慰, 社會也需要一個明白的說法。
然而, 問題似乎並沒有那麼簡單。 10年之後回顧這個案子, 會發現有很多疑點。
比如, 案件庭審時, 多人當場翻供, 並稱遭到了刑訊逼供、誘供, 真實情形究竟為何?
被告人中有兩人系“零口供”定罪, 他們至今拒絕減刑, 堅持申訴, 他們的聲音該被忽視嗎?
案件卷宗裡的兩張B超單, 一張顯示懷孕, 一張顯示沒懷孕, 日期相同, 名字和年齡也不對, 判案時如何採信?
湯蘭蘭“人間蒸發”, 這中間有無人為操弄情節?
作為湯蘭蘭社會關係中唯一的好人,
事實上, 在這個案件的查辦過程中, 存在太多的蹊蹺之處。 比如, 如何證實一個女孩對身邊幾乎所有人的指控?被告人所言的刑訊逼供是否存在?既然有懷孕乃至流產的指證, 是否可以通過更科學的技術鎖定嫌疑人?整個案情的證據鏈是否完整?所有這些, 都需要有關方面拿出證據來。
以刑訊逼供而言, 僅僅是辦案人員否認, 可信度有多少?小女孩的爺爺在看守所吐血身亡, 可能已經無從查證, 可另外十幾名當事人乃至辦案人都還健在。
以證據鏈而言, 一個長期寄宿在他人家中的女學生, 其遭遇強暴的時間、地點、人員等, 如何錯開、如何交集等等, 也都應該一一夯實,
此外, 作為除父母之外與湯蘭蘭最接近也最親近的人, 她的“乾爸”、“乾媽”也有回應疑點的責任和義務。
只有當所有這些時間、人員與情節都歸位了, 事件的真相才會浮出水面。
從情理上講, 眼下湯蘭蘭“蒸發”, 並非不可理解。 畢竟,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波及如此廣泛、一個當時年僅14歲的小女孩想必很難接受, 換一個環境, 開始新的生活, 也是情理之常。 但既然案件存在疑點, 當事人也一直在申訴, 有關部門就不能“蒸發”。
這一離奇的案件已經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 據披露, 1月30日下午, 最高檢兩位工作人員約見了該案律師及兩位當事人,
當下之計, 有必要迅速啟動覆核程式, 跟進調查, 給社會一個真相, 給所有當事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