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獎為佳。 適當時候、適當次數的獎勵, 就相當於給發動機加油, 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但切不可太濫。 獎的頻率太高, 其刺激作用就會逐步下降, 要想發揮其作用, 就必須不斷加碼, 以滿足孩子迅速擴張的胃口。 而更為嚴重的是會引導孩子為了得到獎勵而學習, 不能產生真正的動力。 因此, 在滿足孩子必需的學習用品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 要逐步減少獎勵的次數, 最佳境界就是沒有獎勵。
大多數家長是以分數或者名次來設定獎項和決定是否獎勵, 其實最好的方法是根據孩子的學習態度進行獎勵。 因為從長遠看, 態度和努力的程度比一兩次的分數更重要。 而且考試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如卷子的內容對每個人的適應性, 孩子複習題目的“機遇”性等, 所以並不能真正反映其學習的努力程度和效果。 用分數和名次作為獎勵的標準, 有可能出現孩子已經非常努力,
如果和孩子有了約定, 比如有的家長是定考多少分, 有的家長是定考到第幾名, 就一定要兌現。 如果孩子達到了約定的要求, 就要堅決獎勵, 做父母的不兌現自己的承諾, 就會嚴重挫傷孩子的學習熱情, 更為嚴重的是給孩子樹立了言而無信的榜樣。 如果孩子沒有達到設立的目標, 也不可遷就, 形成討價還價的習慣。 與其怕影響孩子的情緒而改變初衷去遷就他, 還不如沒有這樣的約定。
價值適中。 獎勵的價值不要太高, 其價值和獎品要與孩子的年齡、取得的成績等等相適應。 有些家庭由於形成了獎勵並不斷加碼的習慣,
5、精神鼓勵為主, 物質享受為輔。 很多家長給孩子的獎勵是以物質享受吃、穿、玩為主, 這樣的弊端是將孩子的目標引導到享受方面。 其實最好的獎品有兩類, 一是學習用品, 特別是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