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訂了婚之後就同居了, 本來談好了結婚的時候要給二十萬塊錢的彩禮錢。 那個時候婆婆答應的特別爽快, 可是誰知道跟老公同居幾個月時間, 我懷孕了。
剛剛知道懷孕的時候我們是很高興的, 畢竟已經訂了婚了。 有了孩子也就是把婚禮提前的事情, 只是我沒有想到的是, 婆婆這個人居然臨時變卦了。
我說的臨時, 那不是提前一個月或者半個多月說, 而是她直接在出門宴那天只送了兩萬塊錢下來。 那時候我媽媽看了整個人都愣住了, 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畢竟兩萬塊錢就連辦酒席都不夠, 我一時氣不過, 就給婆婆打了電話。 我問她怎麼就給了兩萬塊錢, 不是說好的二十萬嗎?
我沒有想到婆婆她居然能夠回答我說, 什麼樣的人就值什麼樣的價, 你這樣懷孕的, 怎麼說得要減價。
聽到她這樣說碗筷, 我幾乎要被她氣死了。
可是, 我沒有回答她, 愣是忍住。 我覺得她這樣做總會讓我要回來的。 所以我就叫我媽媽忍下來, 人家遲早會有報應的。
誰能知道報應居然來的那麼快, 上一周吃飯, 吃一半, 老人家就暈倒了。 大家趕緊送她去醫院。 而我就那樣沒有什麼好說的。
到了醫院醫生叫我押金, 我依舊告訴他們我沒有錢。 想要等到她以前那樣對我, 氣都打不來一處來。 直接對著護士醫生說:預算只有兩千塊錢, 多餘的就誰開的是給錢。
看著我又看看弟媳婦, 醫生默默地看著我男人一樣不發, 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