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日前發佈,對於申請補貼人員收入准入標準,《意見》明確,中心城區為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單身居民為年收入5萬元以內(含5萬元),郊區新城收入准入標準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成都《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日前發佈,對於申請補貼人員收入准入標準,《意見》明確,中心城區為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單身居民為年收入5萬元以內(含5萬元),郊區新城收入准入標準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