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德網消息(鄭雨桐)筆者從市執法局獲悉, 2月1日, 《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正式實施。 寧德市將按照新規要求,進一步規範違法建設的防控和治理工作, 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 進一步推進“兩違”綜合治理進入法制化軌道。
據瞭解, 《規定》共31條, 於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分別對違法建設處置的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處置部門及相關政府職責、城鄉規劃編制及建設許可、違法建設認定和分類、處置程式、相關限制措施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
《規定》還指出, 對於有涉及違法建設的房屋, 在違法建設處置決定執行完畢前, 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抵押等手續;品質監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文化體育、公安、消防等部門不予辦理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申請辦理相關證照、登記或者備案等手續;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不予辦理供水、供電、供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