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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願在房產證上加名,結婚證領了3天就變成了離婚證

張燕和李磊(均為化名)在民政局領取結婚證不到一個星期, 證件由紅色變成了綠色。 只因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 男方不同意。

李磊說, 交首付時, 錢不夠, 張燕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他就想著, 能不能女方家也出一些錢, 兩家共同承擔, 這樣兩人婚後負擔會小一些。 但女方拒絕出錢。 所以加名的事就擱置了。

雙方父母產生了矛盾, 在領證後第三天, 女方父母以李磊說話不算話為由上門和男方父母大吵一架。 女方母親提出不加名就離婚, 男方母親堅決不同意加名, 吵架過程中, 女方母親把男方母親推倒在地, 這個舉動惹惱了李磊和李磊家人。 兩家徹底鬧崩。 張燕和李磊也因此領取了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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