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2月1日電 為深入落實《關於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簡稱“天津八條”)各項政策, 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日前出臺《關於落實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規定的工作方案》, 對“天津八條”中涉及國土房管工作職能的相關規定進行細化, 形成十四條具體舉措, 有力加強對企業家的服務保障。
《方案》明確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自主經營權。 在保護財產權方面, 對國土房管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家合法權益受損的, 當事人可依程式向市國土房管局申請補償, 由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牽頭提出解決方案。
《方案》提出具體措施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 建立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 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 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減輕企業負擔, 減少權力尋租。 在土地招拍掛和物業招標工作中落實不同所有制企業同等待遇等工作舉措,
《方案》要求進一步優化對企業家的服務。 健全局領導聯繫服務各區工作制度, 針對各區提出的問題和需求主動加以協調解決。 建立面向企業家的重大決策諮詢制度, 涉及企業發展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前, 充分聽取企業家意見。 壓縮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時限, 對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實行承諾辦結制度, 要求辦理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壓縮60%以上。 落實首問負責制度、建立服務企業家工作臺賬,
(責編:崔新耀、魏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