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
甘孜州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發展軟環境典型案件新聞發佈會在康定召開。
州紀委、州監察委在會上對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州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發展軟環境典型案件進行了相關通報。
一、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案件情況
2016年以來,
全州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案件60件73人。
從人員構成情況看:縣處級幹部10人,
占13.7%;鄉科級及以下63人,
占86.3%。
既有黨政機關、群團幹部,
也有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幹部,
鄉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是易發多發群體。
涉及層面寬,
非個別、特定領域產物。
從違紀類型看:違規公款吃喝8件8人,
分別占13.3%、11%;公款國內旅遊3件3人,
分別占5%、4.1%;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15件15人,
分別占25%、20.5%;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21件30人,
分別占35%、41%;違規收送禮品禮金8件10人,
分別占13.3%、13.7%;大辦婚喪喜慶2件2人,
分別占3.3%、2.7%;參與公款娛樂消費等3件5人,
分別占5%、6.8%。
違規公務接待、違規公款吃喝問題突出,
不按規定履行車輛購置報批手續、不按批復要求超標準購置、違規裝飾車輛、公車私用、違規私駕公車發生事故等問題仍有發生。
二、查處涉及發展軟環境案件情況
2017年啟動發展軟環境治理以來,
全州立案查處相關案件204件204人。
從人員構成情況看:縣處級幹部16人,
占7.84%;鄉科級87人,
占42.65%;一般幹部及以下101人,
占49.51%。
主要是涉企職能部門及其黨員幹部。
從違紀類型看:違反組織紀律3件3人,
主要為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篡改個人資料等;違反廉潔紀律案件23件23人,
主要為吃拿卡要等;違反群眾紀律2件2人,
主要為侵害群眾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案件150件150人,
主要為工作監管不力、不作為慢作為、工作作風粗暴、上班時間到娛樂場所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26件26人,
主要為挪用公款等。
三、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偏差
被查處黨員幹部未能認識到黨中央、省州委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和善始善終、善作善成的堅定決心,
未能認識到州委州政府狠抓軟環境治理的決心,
認為“正風肅紀”一陣風,
等待觀望、心存僥倖,
陽奉陰違、消極應付。
如:巴塘縣莫多鄉措松龍村“兩委”8名班子成員,
藉口高原條件艱苦,
應該拿點“補償”,
集體商議以“補助”、“辛苦費”名義私分村公務經費2.38萬元;黨校本是黨性再教育的地方,
但從州委黨校到縣委黨校,
從常務副校長、校委委員到教研科長,
一查就是窩串案,
涉案5個州、縣黨校15人。
(二)缺乏紀律敬畏戒懼
(三)監督制約不到位
(四)創新措施有差距
因地域廣、戰線長,
監督未能實現全覆蓋,
違紀行為相互交織,
新情況不斷出現、形式繁雜。
有的地方變著花樣搞變通,
公款吃喝轉入地下,
隱蔽性強。
如:色達縣農牧科技局紀檢組長以單位名義接待家鄉親朋好友,
違規報銷費用;九龍縣灣壩中學巧立名目,
集體研究違規發放“中層津貼”;丹巴縣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更登澤郎心存僥倖,
以其父及本人名義分別申報舉辦婚宴事宜,
分批次超規模舉辦婚宴。
(五)制度執行有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