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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下月報志願

去年開始, 分類考試招生無特殊情況者應參加單獨招生。 其中, 以開設醫學、教育、公安與司法等國控專業為主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自主確定是否參加;辦學(包括聯合辦學)或2017年招生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尚未解決或整改不到位者, 以及批准新設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但尚不具備招生條件者, 不得參加。

截止到2017年尚未有本科畢業生的新設、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轉設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請參加單獨招生。 其他本科高校在2017年的範圍內不再擴大, 公辦本科高校無特殊情況者不再參加。

單招考試4月1日進行

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知識能力的要求, 我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採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 全省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統一安排在4月1日(星期日)進行。

高中生“文化知識”考試成績原則上應採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等級成績或部分科目等級成績, 其他考生可隨中職生參加“文化知識”考試。

高中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 由高校單獨組織。 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情況, 應作為考生職業技能評價的重要內容, 具體評價辦法由高校自主確定並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

招生計畫變化不大

省教育廳確定我省2018年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規模與2017年保持大體相當。

高等職業院校在確保實現本校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成為本校專科階段招生主管道(達到50%)的前提下,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計畫規模內自主確定單獨考試招生計畫。

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轉設的普通本科高校, 從批准本科招生或更名、轉設的當年起, 原則上按照40%、30%、20%逐年依次遞減的比例, 以2017年度本校專科招生計畫總數為計算基數, 確定2018年單獨考試招生計畫上限。

被錄取者不再參加普通高考

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提前公佈的錄取規則, 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擬錄取考生名單及考生成績須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凡被單獨考試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

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後, 轉學、轉專業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待遇與參加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 未被錄取的考生, 可參加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報名條件不複雜

我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生報名物件為兩類考生:已參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者;已參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 其中, 非豫戶籍高中起點的一年制中職生(隨遷子女除外)不得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

所有參加今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高中畢業生或中職畢業生,

均應參加省招辦組織的2018年相應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或中職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資訊採集以及現場資訊確認。

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統一在網上填報志願, 填報志願時間為3月20日9時至23日18時。 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願, 且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志願填報。 考生可以在規定的填報志願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願修改, 以網上最後一次保存的志願為准。 填報時間截止後將無法更改, 考生應按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志願填報。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今年我省繼續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免試入學條件按照《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規定執行,

包括: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符合免試條件考生可向高校提出申請。 高校根據考生申請, 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和結果公示, 公示後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進行資格確認, 確認通過的名單由高校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者, 由高校隨非免試考生一併辦理錄取手續, 考生免試進入專科層次相關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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