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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司法行政改革綜述

2017年, 省司法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新要求,

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 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 實現了新作為, 展現了新氣象, 取得了新成效。

一、深入推進公證體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省司法廳在元盛公證處召開改制工作座談會

根據司法部的工作部署, 省司法廳積極作為, 統籌安排, 圍繞全面依法治國對公證服務的新要求, 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對公證機構的基本定位, 多舉措高效深入推進公證體制改革, 全面完成全省行政體制公證機構轉為事業體制、無編制公證機構重新申報登記設立為事業單位、啟動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的改革任務。

一是將行政體制轉為事業體制。

我廳按照既定部署, 因地制宜、分步推進, 於2017年10月20日提前完成全省行政體制公證機構的改革任務, 共將貴陽市立誠公證處等9家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全部改為事業體制。

二是無編制機構重新申報登記設立為事業單位。

我廳與省編辦協同配合, 指導督促全省已經取得公證執業資質,

還未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設立的公證機構, 重新申報設立為事業單位。 於2017年12月21日完成了全部重新申報設立工作, 共將余慶縣公證處等23家無編制公證機構重新申報登記設立為事業單位。

三是啟動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

我廳堅持高標準、高起點, 在具備條件的貴陽市等地區, 啟動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工作, 批准設立了貴陽市元盛公證處等4家合作制試點公證機構。

我省公證機構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 對於激發公證活力、規範執業監管、提升服務水準具有重要意義, 實現了全省公證機構的依法規範設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健全的改革目標。 2017年, 全省公證機構共辦理各類公證114816件,

有效地服務了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

二、實施法律援助精准扶貧項目, 助推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

幫扶律師事務所在極貧鄉鎮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實施法律援助精准扶貧專案, 是省司法廳在新時代決勝脫貧攻堅首要任務中主動站位、靠前作為,

忠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發揮司法行政法律服務職能優勢服務我省大扶貧戰略行動的重大舉措。 我廳組織貴陽市20家優秀律師事務所對威寧縣、晴隆縣兩個貧困縣及盤州市保基苗族彝族鄉等20個極貧鄉(鎮)實行結對幫扶, 不脫貧不脫鉤。 幫扶律師事務所採取向結對鄉(鎮)派駐法律援助律師、開展村務法律“體檢”、走訪貧困農戶、開展脫貧專案法律服務、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開展法治宣傳等方式, 為脫貧攻堅結保駕護航。

專案實施以來, 20家幫扶律師事務所每個月都安排精幹律師到駐點開展工作, 共計開展法律宣傳授課43次, 舉辦培訓班13期, 法律援助精准扶貧專題宣傳66次, 接受法律援助諮詢2198人次, 辦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訴訟案件34件,行政訴訟案件12件,參與人民調解83件,辦理其他非訴訟案件28件,化解社會矛盾糾紛119件涉及人數709人,為黨委政府決策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107件,為村居提供法律意見138次,為脫貧工程項目提供法律意見97次,走訪貧困農戶419戶,收集法律需求意見430次條,駐點累計天數712天。初步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群眾合法權益有保障、矛盾糾紛依法及時化解、脫貧專案規範運行、鄉風文明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目標。

三、扎實推進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改革

貴州省101名省級人民監督員面向國旗宣誓履職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對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管道、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提高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我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改革。

一是圓滿完成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

共選任出882名人民監督員(省級人民監督員101名,市級人民監督員781名)。人民監督員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法學專家、律師等具有一定社會閱歷和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組成(其中,具有法學專業知識和法律背景的314名,占總人數的37%;黨員491名,占總人數的57%;人大代表69名,政協委員79名),保證了人民監督員隊伍具有廣泛行業基礎,確保了人民監督員的普遍代表性和素質能力符合監督工作需要。

二是組織開展人民監督員培訓工作。

共組織舉辦了省級人民監督員頒證儀式暨初任培訓會等9個培訓班,培訓人民監督員759人次,不斷提高人民監督員履職能力。

三是加強人民監督員微信公眾號和微信群建設工作。

共建立人民監督員微信公眾號9個(省級1個,市級8個),人民監督員微信群10個(省級1個,市級9個),宣傳人民監督員改革成果,傳播人民監督員工作聲音,擴大人民監督員制度影響。

四是啟用全國人民監督員執行資訊系統。

2018年1月1日,全國人民監督員執行資訊系統在我省正式上線運行。通過該系統,人民監督員報名選任、日常管理、即時統計等工作實現全流程線上操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人民監督員隨機抽選、回避、監督評議情況回饋等環節實現了資訊共用和線上聯動,人民監督員工作的資訊化、規範化水準得到進一步提升。

五是制定《省級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管理辦法(試行)》。

規定了省級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的開支範圍、履職補貼發放的標準、參加履職活動產生費用的報銷標準和履職費用報銷程式等方面內容,有力保障和促進了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同時為市州制定相關辦法提供了政策依據。

四、大力推進司法行政戒毒教育矯治工作

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教育戒治成果展示現場

省戒毒局結合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實際,在深化和推進教育矯治工作的基礎上,逐步探索和破解教育矯治工作中的瓶頸問題,為提升教育戒治品質,降低戒毒人員複吸率作了有益嘗試,也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在重點戒毒人員攻堅轉化上下功夫。

重點戒毒人員是場所安全穩定工作的“不定時炸彈”,為抓好重點戒毒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省戒毒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並印發了《對重點管理物件開展“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的方案》,即1人1策、1名負責人、1名心理諮詢師、1名教育矯治能手、爭取重點管理對象的1名親屬協助幫教+1套工作激勵辦法。通過“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對分析和摸排出的重點戒毒人員開展攻堅工作,在思想疏導、心理干預、親情幫扶等方面多管齊下,及時化解癥結,使重點戒毒人員能夠融入正常的戒治生活。截止目前,全系統先後制定相關規定制度22個,共對分析出的137名重點管理物件實施了“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並成功轉化127人,轉化率為92.7% 。“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的實施不僅促進教育戒治品質的提升,也有效助推和保障場所的安全穩定工作。

二是在戒毒人員心理分析和干預上下功夫。

省戒毒局率先在全國司法行政戒毒場所開展學員心理動態分析工作,及時對戒毒人員心理問題做到預知、預判、預防。通過EPQ、SCL-90、SAS、SDS等量表測試,結合個體心理諮詢和團體心理輔導等手段,及時發現和分析戒毒人員的心理問題,對納入心理預警的戒毒人員開展易引發的後果的預判性分析和心理癥結分析,通過制定一人一策,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及時干預戒毒人員心理障礙。自學員心理動態分析工作開展以來,通過心理測試、個體心理諮詢等手段,共摸排出存在心理障礙戒毒人員近5000名,疏導成功率達99%以上,達到預警戒毒人員200余名,心理危機干預成功率達82%以上。

三是在後續幫扶工作上下功夫。

省戒毒局延伸工作職能,圍繞如何降低解戒人員複吸率,保持操守率上作了有益探索與實踐。如以貴州省女子戒毒所為試點,綜合運用心理學、社會學、生理學等知識和技能,探索“3+N”(即:1個專門的平臺—--教育超市、1名專門的助幫民警、1名戒毒人員親屬加N個戒毒工作牽手合作組織、單位)一體化標杆戒治體系建設。自該項工作實施以來,納入“3+N”一體化標杆戒治體系的135名標杆戒毒人員中,有122名保持了操守,保持操守率高達90.4%;其中,已有15名解戒人員通過教育超市的就業平臺實現技能學成並成功上崗;有102名戒毒人員通過牽手企業召開就業推薦會簽定就業協議。又如:以省第一戒毒所為試點,每年度在戒毒所優選100名以上員警,在完成好日常管理和教育矯治等基本業務工作的同時,以矯正師身份,按照雙向選擇的方式,商選1名重點戒斷培養物件,在人格塑造、認知矯正、職業指導、技能輔導、外聯幫扶等方面開展一對一、全方位、精准化教導,實現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後,戒斷毒癮、保持操守典型示範人員年度累計人數達100人的目標。自省第一戒毒所啟動“百人工程”以來,已有300余人成功戒斷毒癮,順利實現就業,較好地保持了操守,得到了地方相關部門的認可,保持操守率達70%以上。

五、積極推進司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司法行政職能

省司法廳駐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視窗榮獲“省直機關文明視窗”和“省直機關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省司法廳以更加有力的舉措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

一是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

以堅決的態度認真做好國務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相關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2013年以來,省司法廳對原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下放6項,取消1項,轉變5項,合併2項為1項,保留1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由改革前的15項減少為當前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和其他類行政權力事項3項。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並在廳門戶網站上公佈。編制《省司法廳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並在省編委辦門戶網站公佈。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共有2項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許可資產證明、司法鑒定機構審核登記資金證明)納入《省政府決定保留為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仲介服務事項目錄》(黔府發〔2017〕32號),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積極推行法律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實現法律服務機構“一證一碼”和“多證合一”,便利法律服務市場准入,激發法律服務市場活力,共對422家律師事務所、66家公證處、492家基層法律服務所、98家司法鑒定機構、2家仲裁機構賦碼換證。

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按照司法部和省政府要求,我廳採取印發《貴州省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舉辦全省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業務培訓班等措施,加快推行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於2017年11月提前實現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全覆蓋。

三是不斷優化政務服務。

2014年12月,省司法廳在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置視窗,集中辦理全部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授予首席代表審批決定權,確保視窗辦得成事、辦得好事。切實加強視窗建設,不斷優化行政審批流程,著力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努力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視窗先後被省直機關團工委命名為“省直機關青年文明號”,被省直機關工委、省文明辦授予“省直機關文明視窗”榮譽稱號。

供稿:廳法規仲裁處

辦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訴訟案件34件,行政訴訟案件12件,參與人民調解83件,辦理其他非訴訟案件28件,化解社會矛盾糾紛119件涉及人數709人,為黨委政府決策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107件,為村居提供法律意見138次,為脫貧工程項目提供法律意見97次,走訪貧困農戶419戶,收集法律需求意見430次條,駐點累計天數712天。初步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群眾合法權益有保障、矛盾糾紛依法及時化解、脫貧專案規範運行、鄉風文明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目標。

三、扎實推進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改革

貴州省101名省級人民監督員面向國旗宣誓履職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對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管道、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提高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我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改革。

一是圓滿完成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

共選任出882名人民監督員(省級人民監督員101名,市級人民監督員781名)。人民監督員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法學專家、律師等具有一定社會閱歷和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組成(其中,具有法學專業知識和法律背景的314名,占總人數的37%;黨員491名,占總人數的57%;人大代表69名,政協委員79名),保證了人民監督員隊伍具有廣泛行業基礎,確保了人民監督員的普遍代表性和素質能力符合監督工作需要。

二是組織開展人民監督員培訓工作。

共組織舉辦了省級人民監督員頒證儀式暨初任培訓會等9個培訓班,培訓人民監督員759人次,不斷提高人民監督員履職能力。

三是加強人民監督員微信公眾號和微信群建設工作。

共建立人民監督員微信公眾號9個(省級1個,市級8個),人民監督員微信群10個(省級1個,市級9個),宣傳人民監督員改革成果,傳播人民監督員工作聲音,擴大人民監督員制度影響。

四是啟用全國人民監督員執行資訊系統。

2018年1月1日,全國人民監督員執行資訊系統在我省正式上線運行。通過該系統,人民監督員報名選任、日常管理、即時統計等工作實現全流程線上操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人民監督員隨機抽選、回避、監督評議情況回饋等環節實現了資訊共用和線上聯動,人民監督員工作的資訊化、規範化水準得到進一步提升。

五是制定《省級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管理辦法(試行)》。

規定了省級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的開支範圍、履職補貼發放的標準、參加履職活動產生費用的報銷標準和履職費用報銷程式等方面內容,有力保障和促進了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同時為市州制定相關辦法提供了政策依據。

四、大力推進司法行政戒毒教育矯治工作

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教育戒治成果展示現場

省戒毒局結合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實際,在深化和推進教育矯治工作的基礎上,逐步探索和破解教育矯治工作中的瓶頸問題,為提升教育戒治品質,降低戒毒人員複吸率作了有益嘗試,也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在重點戒毒人員攻堅轉化上下功夫。

重點戒毒人員是場所安全穩定工作的“不定時炸彈”,為抓好重點戒毒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省戒毒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並印發了《對重點管理物件開展“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的方案》,即1人1策、1名負責人、1名心理諮詢師、1名教育矯治能手、爭取重點管理對象的1名親屬協助幫教+1套工作激勵辦法。通過“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對分析和摸排出的重點戒毒人員開展攻堅工作,在思想疏導、心理干預、親情幫扶等方面多管齊下,及時化解癥結,使重點戒毒人員能夠融入正常的戒治生活。截止目前,全系統先後制定相關規定制度22個,共對分析出的137名重點管理物件實施了“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並成功轉化127人,轉化率為92.7% 。“5+1”教育矯治管理模式的實施不僅促進教育戒治品質的提升,也有效助推和保障場所的安全穩定工作。

二是在戒毒人員心理分析和干預上下功夫。

省戒毒局率先在全國司法行政戒毒場所開展學員心理動態分析工作,及時對戒毒人員心理問題做到預知、預判、預防。通過EPQ、SCL-90、SAS、SDS等量表測試,結合個體心理諮詢和團體心理輔導等手段,及時發現和分析戒毒人員的心理問題,對納入心理預警的戒毒人員開展易引發的後果的預判性分析和心理癥結分析,通過制定一人一策,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及時干預戒毒人員心理障礙。自學員心理動態分析工作開展以來,通過心理測試、個體心理諮詢等手段,共摸排出存在心理障礙戒毒人員近5000名,疏導成功率達99%以上,達到預警戒毒人員200余名,心理危機干預成功率達82%以上。

三是在後續幫扶工作上下功夫。

省戒毒局延伸工作職能,圍繞如何降低解戒人員複吸率,保持操守率上作了有益探索與實踐。如以貴州省女子戒毒所為試點,綜合運用心理學、社會學、生理學等知識和技能,探索“3+N”(即:1個專門的平臺—--教育超市、1名專門的助幫民警、1名戒毒人員親屬加N個戒毒工作牽手合作組織、單位)一體化標杆戒治體系建設。自該項工作實施以來,納入“3+N”一體化標杆戒治體系的135名標杆戒毒人員中,有122名保持了操守,保持操守率高達90.4%;其中,已有15名解戒人員通過教育超市的就業平臺實現技能學成並成功上崗;有102名戒毒人員通過牽手企業召開就業推薦會簽定就業協議。又如:以省第一戒毒所為試點,每年度在戒毒所優選100名以上員警,在完成好日常管理和教育矯治等基本業務工作的同時,以矯正師身份,按照雙向選擇的方式,商選1名重點戒斷培養物件,在人格塑造、認知矯正、職業指導、技能輔導、外聯幫扶等方面開展一對一、全方位、精准化教導,實現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後,戒斷毒癮、保持操守典型示範人員年度累計人數達100人的目標。自省第一戒毒所啟動“百人工程”以來,已有300余人成功戒斷毒癮,順利實現就業,較好地保持了操守,得到了地方相關部門的認可,保持操守率達70%以上。

五、積極推進司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司法行政職能

省司法廳駐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視窗榮獲“省直機關文明視窗”和“省直機關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省司法廳以更加有力的舉措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

一是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

以堅決的態度認真做好國務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相關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2013年以來,省司法廳對原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下放6項,取消1項,轉變5項,合併2項為1項,保留1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由改革前的15項減少為當前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和其他類行政權力事項3項。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並在廳門戶網站上公佈。編制《省司法廳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並在省編委辦門戶網站公佈。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共有2項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許可資產證明、司法鑒定機構審核登記資金證明)納入《省政府決定保留為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仲介服務事項目錄》(黔府發〔2017〕32號),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積極推行法律服務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實現法律服務機構“一證一碼”和“多證合一”,便利法律服務市場准入,激發法律服務市場活力,共對422家律師事務所、66家公證處、492家基層法律服務所、98家司法鑒定機構、2家仲裁機構賦碼換證。

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按照司法部和省政府要求,我廳採取印發《貴州省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舉辦全省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業務培訓班等措施,加快推行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於2017年11月提前實現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全覆蓋。

三是不斷優化政務服務。

2014年12月,省司法廳在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置視窗,集中辦理全部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授予首席代表審批決定權,確保視窗辦得成事、辦得好事。切實加強視窗建設,不斷優化行政審批流程,著力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努力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視窗先後被省直機關團工委命名為“省直機關青年文明號”,被省直機關工委、省文明辦授予“省直機關文明視窗”榮譽稱號。

供稿:廳法規仲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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