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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嚴肅查處4起破壞換屆選舉秩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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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莊區黃山鎮鳳凰社區栗林村杜某干擾換屆選舉秩序案。 2018年1月10日, 羅莊區黃山鎮栗林村進行黨組織換屆, 通過“兩推”方式推選村黨組織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 上午10時許, 該村村民杜某參加戶代表投票時, 在選舉會場大聲喧嘩吵鬧, 經工作人員勸阻後離開;下午3時許, 杜某醉酒後再次來到選舉會場, 大吵大鬧, 拒不服從安排, 並辱駡工作人員和現場維持秩序的民警, 影響惡劣。

1月11日, 市公安局羅莊分局認定杜某破壞選舉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立, 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5日處罰。

2

河東區相公街道李家黑墩村李某某、王某某破壞選舉秩序案。 2018年1月22日, 河東區相公街道組織李家黑墩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上午10時左右, 該村村民李某某雇傭在河東區勞務市場打零工的王某某到投票現場, 企圖冒充本村村民進行投票, 被工作人員及時發現, 現場公安民警依法將兩人控制, 第一時間移交相公街道派出所調查。 1月23日, 市公安局河東分局認定李某某、王某某破壞選舉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立, 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7日處罰。

3

蒙陰縣常路鎮小張台村楊某甲等破壞換屆選舉秩序案。 2018年1月29日, 蒙陰縣常路鎮小張台村村委會換屆選舉時,

村民楊某甲、楊某乙、楊某丙、楊某丁、楊某戊採取搶奪毀壞票箱, 腳踩、手撕、牙咬、藏匿選票, 推搡、打罵鎮政府工作人員等方式阻撓選舉, 致使該村換屆選舉工作被迫停止。 1月30日, 蒙陰縣公安局依法將楊某甲等5人抓獲並刑事拘留。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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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馬廠湖鎮九莊村陸某某拉票賄選案。 2018年1月18日, 高新區馬廠湖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辦公室接到群眾舉報, 反映九莊村陸某某宴請群眾拉票賄選。 經查, 陸某某於2017年11月在桃園人家飯店宴請本村劉某甲、劉某乙、劉某丙、劉某丁、王某甲、王某乙等9人拉票賄選, 並在飯後贈送每人沂蒙山香煙兩條, 拉票賄選行為屬實。 經研究, 馬廠湖鎮政府依法取消陸某某本次村“兩委”換屆參選資格,

對接受宴請的兩名黨員移交鎮紀委處理;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給予陸某某行政拘留10日處罰, 並處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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