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關於重申中小學寒假時間, 禁止學校集體補課行為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管委會社會發展局、濱湖新區教育委員會、市直各普通高中學校:
為使廣大中小學師生度過一個安全、健康而有意義的寒假, 寒假前, 市教育局下發了《關於做好中小學、幼稚園2018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衡教基〔2018〕2號), 就中小學寒假時間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大部分學校能夠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假期時間, 但近期發現有個別普通高中學校以舉辦冬令營等為由提前開學, 佔用假期時間對學生集體補課。 為切實糾正學校違規補課行為,
一、各地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市教育局關於中小學寒假時間的統一要求, 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開學和佔用寒假時間為學生集體上課。 有類似違規行為的學校要立即糾正, 並及時通知學生按原規定時間開學, 對因學校擅自提前開學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校承擔, 並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督和監管責任, 要對本地中小學寒假安排進行一次專項檢查, 對群眾通過舉報電話等管道反映的補課行為要認真受理, 及時辦理,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市政府已確定把“規範辦學行為, 提高辦學品位”作為我市高中教育工作的重點, 確定了“高中教育抓規範, 先規範後發展, 以規範促發展”的工作思路。 因此, 各中小學校特別是普通高中學校要切實轉變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管理方式, 自覺規範辦學行為, 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水準, 整體提升學校辦學品位, 為促進我市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衡水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
(河北日報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