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農村恰逢發展的順風階段, 政府的各項惠農政策相繼出臺, 農村地區可以說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轉變。 從是農村的農民風貌, 到村民的生活品質都在大步向前;與十幾、二十幾年前的樣子對比, 更加充滿著積極向上的朝氣。 作為農業大國, 農村的發展可以說是國家的基礎, 不過農村要想更好的發展, 就要發揮好農村帶頭人、領路羊的作用, 如果一個村子的村幹部出現了不良狀況, 勢必會不利農民的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 國家再次出手整改農村, 四個重磅將要在農村開展。
1, 對村幹部選舉做出規範。
農村的村幹部是經過村民認同, 並投票選舉而來的, 理論上應該是符合農民要求的。 但是在農村的實際情況之中, 通常是一些大家族, 大勢力的人員當選, 往往最終選出來的人並不能讓大部分村民滿意, 讓人難免不悅。 國家為此重新規範了村幹部選舉制度。
2, 一律取消違規村官。
國家通過出臺政策, 取消具有不良嗜好、關係戶、涉嫌違規, 不作為等不合規村幹部。 規範農村“領頭羊”群體。
3、徹查農村3點現象。
清查農村3個現象:(1), 農業補助發放不透明現象。 (2)、村集體收費亂的現象。 (3)、農民對村集體財產享有知情權、監督權。
4, 第一.書記下派農村。
國家陸續為不少農村地區下派第一.書記。 具有2大作用:(1), 監督國家政策在農村落實情況。 (2), 帶動農村經濟發展, 帶領農民致富。
可以說, 這是農村人的一件喜事兒, 伴隨著農村發展政策的不斷出臺與完善, 農村的未來必定會步步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