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責任, 是你的行為給別人帶來一定的利益, 事情的結果不論好壞你都要承擔。 一個人對自己的責任心相當於他心裡的“員警”, 我們教育的目的就是在孩子心中樹立一個員警, 可以對他自己進行監督。 責任心和主動性是連體的, 一個人如果被賦予責任, 就有了價值感, 有了主動性。
責任心是一個人生命的纖繩
有了責任心, 一個人才把自己的生命與別的生命聯繫起來, 才會產生自我價值感。 一個沒有責任心, 沒有價值感的孩子, 因為找不到自己的生命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便會感到迷惘, 因而失去創造成就的動力, 而容易為其他一些物質性的輕浮的事物所吸引, 沉溺其中, 平庸地混過一生。
這些都使青少年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加重, 而責任感大大降低, 這種狀況應該引起每個家長的高度警惕。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家長們認為, 今天的生活條件好了, 用不著孩子參與家庭生活, 他們只要學習好, 不惹麻煩就足夠了, 於是給孩子創造優良的學習生活條件,
要想將孩子培養成人才, 那麼從現在起, 當務之急就是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使他們將自己的生命與家庭、社會聯繫起來, 好好學習, 將來有所作為, 從而產生價值感, 進而激發學習的動力與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