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杏寶本來是五金廠老闆娘, 老公張為民跑業務她管財務, 生意還不錯, 不但在城裡買了房還給已有女朋友的兒子張曉哲在市里買了婚房。
可惜老天不讓這一家幸福下去, 五年前鐘杏寶突然得了白血病。 忙於帶老婆治病的張為民業務交給了兒子, 結果很快生意就走了下坡。
鐘杏寶得到了姐姐的骨髓捐贈, 總算病情穩定了, 但她萬萬沒想到, 她在醫院裡住著, 張為民竟然在外面有了新歡還又生了個兒子。 鐘杏寶氣急攻心, 病情惡化, 撒手人寰。
張為民以給老婆治病費用不夠為由, 賣掉了曉哲在市里的婚房,
鐘杏寶屍骨未寒, 後媽跟弟弟便大張旗鼓進了門, 並霸佔了城裡的房子, 曉哲只能住在鄉下老家, 有時乾脆住在廠裡。
讓曉哲心寒的是, 父親居然給了他兩台機器讓他自己幹, 把他趕了出來, 並只花三萬多給他買了兩二手車。
走投無路的曉哲, 只好聯合八十多歲的爺爺奶奶, 讓他們跟爸爸要城裡的房子, 他認為這房子是父母的, 他也有居住權的。
至於曉哲有沒有要到房子尚未得知, 只知道那個後媽是個厲害的角色, 不惜與公婆鬧翻, 反正張為民什麼都聽她的。
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來時各自飛, 這話果然應驗在了張為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