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3.15消費者維權日的臨近, 各種有關消費維權的話題, 比如3.15晚會、晚會主題、消費者權利、3.15大家等各種話題又引起了人們的熱議。 下面將對相關內容進行分析和說明。
首先, 對於3.15是什麼意思這個問題, 可以做如下理解。 消費者權益日英文又叫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是定在每年的3月15日, 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在1983年首先確定, 目的在於擴大廣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工作, 使這項工作能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 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廣泛合作與交往, 在國際範圍內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其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國家, 消費者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的主體, 更是國家社會的主人。 消費者有下列基本權利有:1.安全權2.知情權3.自主選擇權4.公平交易權5.依法求償權6.獲得教育權7.結社權8.人格尊嚴與民族風俗習慣獲得尊重權9.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