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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細化就業扶貧公益專崗管理

近日, 陝西省人社廳制定《就業扶貧公益專崗管理暫行辦法》, 規定公益專崗的工資水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應同工同酬。

《辦法》明確公益專崗招聘對象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各級扶貧部門負責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 開發公益崗位以就業扶貧為目的, 開發的崗位類型、用工條件等要充分考慮貧困勞動力就業需求。 縣(區)、鄉(鎮)應採取多種形式將公益專崗資訊宣傳至每戶貧困家庭。 鼓勵各市支持周邊縣(區)貧困勞動力參與轄區內公益專崗招聘報名。

《辦法》要求, 公益專崗的管理遵循“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建立規範的用工關係, 用工期限不低於1年, 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鼓勵用人單位長期留用貧困勞動力就業。

《辦法》提出, 陝西省人社廳與省扶貧辦將加大對公益專崗開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力度, 定期通報, 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獎懲。 對公益專崗的開發、聘用、安置、管理工作應嚴格規範程式, 堅決杜絕“優親厚友”和“人情安置”等問題, 對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 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在公益專崗招聘上崗工作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人員, 一經查實, 取消其上崗資格, 並依據有關規定, 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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