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五歲了, 是個農村人。 父親是莊稼漢, 除了種地, 閒暇時刻還出去找點兒零工, 母親在村裡開了個小賣部, 賣一些簡單的日用品和小零食,
我是個大學生, 大學畢業以後考公務員, 考到了我們縣教育局, 算是拿到了一個鐵飯碗。 按說我這條件也不差, 但是一直沒有找到物件, 可能是因為性格的原因。 我性格內向, 不愛說話, 而且一見女生就臉紅。 所以認識的女生真是少之又少, 以至於三十五歲了還沒有結婚。 這讓我父母愁壞了, 他們經常給我介紹物件, 但是每次都不成功, 因為我要求我是我女朋友的初戀, 基本上沒有女生能符合這個條件, 畢竟現在社會開放, 大部分女生都談過戀愛, 尤其是漂亮女生。 家裡人說我死心眼, 但我就是不願意改變, 因為我覺得我是一張白紙, 我希望我的另一半也是一張白紙,
後來我在上班的時候認識了董倩, 二十五歲, 也是個農村人, 在我們單位當臨時工, 董倩讀書少, 文化水準不高, 而且沒有穩定工作, 但是她沒談過戀愛, 感情史一片空白, 這正是我想要的, 所以我便和董倩在一起了。
其實, 我爸媽是不喜歡董倩的, 覺得她配不上我, 奈何我喜歡, 而且我都三十五歲了, 所以還是同意我倆在一起了。 交往了一段時間, 我倆就結婚了。
讓我沒想到的是, 新婚初夜, 董倩竟然不願意和我圓房。 我問她為什麼, 她竟然說她不喜歡我, 我真的是懵了, 氣得我扇了她一巴掌, 既然不喜歡我為什麼還要和我結婚?董倩的回答更是令我吃驚, 原來她是同性戀, 她之所以嫁給我, 是因為我多年不結婚, 她以為我也是同性戀。
董倩的話讓我怒氣橫生, 玩兒我呢, 我只想要一個普通的妻子, 一起過平淡的生活, 怎麼就這麼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