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農民朋友應該都知道, 今年農村土地改革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第二輪承包地到期後再延續30年。
對此有人歡喜有人憂, 大家因該都知道, 從1996年之後, 就有“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說法。 延期後那些沒有分到地的農民還是沒有地, 那麼有地的農民就一定能守住自己的地嗎?
一、沒確權的土地
土地確權就是給農民的土地進行測量登記, 農民會領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農民將依法享有土地的耕種權, 如果因為糾紛等原因導致土地沒有確權, 那麼土地確權工作完成後, 沒有確權的土地將不再屬於你。 到目前為止, 全國28個省。 7個省份完成了土地確權工作;9個省份即將結束, 另外12個省份正在陸續開始。 土地還沒確權的農民得留心了。
二、土地閒置2年的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7條明確國定, 耕地閒置超過2年的, 將由村集體收回。 將土地閒置, 本就是浪費土地資源的表現以後再想申請土地,
三、有償退出土地
有償退出土地, 農民會拿到相應的補償金。 也就意味著, 你沒有了這塊地的使用權。 如果說你要城裡安家落戶, 那有償退出土地還是不錯的選擇, 如果你只是在外打工, 沒空種地。 建議把土地流轉, 或者入股合作社, 土地使用權終究還是你的。
四、非法買賣土地
農村土地確權後, 國家都會登記的。 如有非法買賣土地行為, 土地將被直接收回。 土地還是有很大作用的, 如果你急需用錢的時候可以憑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抵押貸款。